关于和县线性工程安置房2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和县线性工程安置房2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意见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县线性工程安置房2项目地 (略) (略) 和县乌江镇,中心经纬度:E:118.*°;N:31.*°,用地面积约23914m2,和县线性工程安置房2项目地块东至滨江名都、 (略) 道、西至沟渠、北至道路。和县线性工程安置房2项目地块原土地利用性质为农用地,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受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并形成了《和县线性工程安置房2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了专家评审。
二、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及结果分析
通过现场勘查、历史卫星影像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农用地、道路用地和等。在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现,和县线性工程安置房2项目地块内建设了长江熙岸孔雀城小区,小区内现有5栋住宅楼、便民健身娱乐设施、地下车库和绿化等。整体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无异味。地块周边500m区域主要为农用地、住宅用地、道路用地等,历史及现状均无排污企业。
本次调查根据系统布点法,和县线性工程安置房2项目地块布设了6个土壤快筛点位。全部样品的重金属检测结果均低于所参考标准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检出值均低于1ppm。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该地块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根据现场快筛结果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快筛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67-2020)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三、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土壤样品快筛数据,结合该地块调查情况,本调查地块不是污染地块,符合居住用地要求,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意见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县线性工程安置房2项目地 (略) (略) 和县乌江镇,中心经纬度:E:118.*°;N:31.*°,用地面积约23914m2,和县线性工程安置房2项目地块东至滨江名都、 (略) 道、西至沟渠、北至道路。和县线性工程安置房2项目地块原土地利用性质为农用地,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受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并形成了《和县线性工程安置房2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了专家评审。
二、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及结果分析
通过现场勘查、历史卫星影像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农用地、道路用地和等。在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现,和县线性工程安置房2项目地块内建设了长江熙岸孔雀城小区,小区内现有5栋住宅楼、便民健身娱乐设施、地下车库和绿化等。整体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无异味。地块周边500m区域主要为农用地、住宅用地、道路用地等,历史及现状均无排污企业。
本次调查根据系统布点法,和县线性工程安置房2项目地块布设了6个土壤快筛点位。全部样品的重金属检测结果均低于所参考标准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检出值均低于1ppm。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该地块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根据现场快筛结果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快筛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67-2020)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三、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土壤样品快筛数据,结合该地块调查情况,本调查地块不是污染地块,符合居住用地要求,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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