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域2023年度第一批孙文治线等79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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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域2023年度第一批孙文治线等79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略) (略) (略) :

报来《关 (略) 域(2023年度第一批)孙文治线等79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核准的函》(泉电函〔2023〕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 (略) 域电网供电能力,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同 (略) 域(2023年度第一批)孙文治线等79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代码:2305-*-04-01-*)。

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域(2023年度第一批)孙文治线等79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主要建设在泉州丰泽区、鲤城区、洛江区、泉港区、 (略) 、 (略) 、 (略) 、安溪县、惠安县、德化县、永春县等县(市、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域(2023年度第一批)孙文治线等79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建设总规模为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1068公里,配变容量132.33兆伏安,开闭所19座,环网柜375座(详见附件)。

四、项目总投资为*万元, (略) (略) 资本金和商业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股东: (略) (略) (略) ,出资比例:100%。

五、项目方案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复函(泉资规函〔2023〕166号)深化落实。在项目实施中应尽量避开水源保护区、水利、房屋等设施,确保安全。若涉及环境保护、地质灾害、抗震设防、消防安全、林地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同意。

六、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根据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域(2023年度第一批)孙文治线等79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的复函》(泉资规函〔2023〕166号);

2.《 (略) 关于2023年第八批配网项目可研(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泉电发展〔2022〕274号)、《 (略) 关于2023年第九批配网项目可研(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泉电发展〔2022〕297号)、《 (略) 关于2023年第十批配网项目可研(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泉电发展〔2022〕346号)、《 (略) 关于2023年第十一批配网项目可研(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泉电发展〔2022〕370号)、《 (略) 关于2023年第十三批配网项目可研(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泉电发展〔2023〕15号)。

3.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 (略)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 (略) 域(2023年度第一批)孙文治线等79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概况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略) 域(2023年度第一批)孙文治线等79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概况表

序号

建设地点

项目个数

投资估算(万元)

10千伏

架空线路

(公里)

10千伏

电缆线路

(公里)

配变容量(千伏安)

开闭所(座)

环网柜(座)

1

丰泽

32

6120

3

23

16030

13

12

2

鲤城

53

6575

1

31

9440

4

51

3

洛江

45

4680

7

20

10090

0

14

4

泉港

29

8114

22

34

1830

0

56

5

晋江

127

25478

22

145

21520

0

77

6

石狮

36

9028

0

45

1030

2

46

7

南安

147

15416

101

40

22060

0

35

8

安溪

113

19109

253

50

17790

0

25

9

惠安

108

16355

45

81

26290

0

48

10

德化

41

5366

42

15

650

0

11

11

永春

59

6040

81

5

5600

0

0

合计

790

*

577

491

*

19

375

(略) (略) (略) :

报来《关 (略) 域(2023年度第一批)孙文治线等79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核准的函》(泉电函〔2023〕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 (略) 域电网供电能力,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同 (略) 域(2023年度第一批)孙文治线等79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代码:2305-*-04-01-*)。

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域(2023年度第一批)孙文治线等79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主要建设在泉州丰泽区、鲤城区、洛江区、泉港区、 (略) 、 (略) 、 (略) 、安溪县、惠安县、德化县、永春县等县(市、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域(2023年度第一批)孙文治线等79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建设总规模为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1068公里,配变容量132.33兆伏安,开闭所19座,环网柜375座(详见附件)。

四、项目总投资为*万元, (略) (略) 资本金和商业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股东: (略) (略) (略) ,出资比例:100%。

五、项目方案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复函(泉资规函〔2023〕166号)深化落实。在项目实施中应尽量避开水源保护区、水利、房屋等设施,确保安全。若涉及环境保护、地质灾害、抗震设防、消防安全、林地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同意。

六、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根据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域(2023年度第一批)孙文治线等79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的复函》(泉资规函〔2023〕166号);

2.《 (略) 关于2023年第八批配网项目可研(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泉电发展〔2022〕274号)、《 (略) 关于2023年第九批配网项目可研(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泉电发展〔2022〕297号)、《 (略) 关于2023年第十批配网项目可研(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泉电发展〔2022〕346号)、《 (略) 关于2023年第十一批配网项目可研(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泉电发展〔2022〕370号)、《 (略) 关于2023年第十三批配网项目可研(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泉电发展〔2023〕15号)。

3.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 (略)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 (略) 域(2023年度第一批)孙文治线等79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概况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略) 域(2023年度第一批)孙文治线等79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概况表

序号

建设地点

项目个数

投资估算(万元)

10千伏

架空线路

(公里)

10千伏

电缆线路

(公里)

配变容量(千伏安)

开闭所(座)

环网柜(座)

1

丰泽

32

6120

3

23

16030

13

12

2

鲤城

53

6575

1

31

9440

4

51

3

洛江

45

4680

7

20

10090

0

14

4

泉港

29

8114

22

34

1830

0

56

5

晋江

127

25478

22

145

21520

0

77

6

石狮

36

9028

0

45

1030

2

46

7

南安

147

15416

101

40

22060

0

35

8

安溪

113

19109

253

50

17790

0

25

9

惠安

108

16355

45

81

26290

0

48

10

德化

41

5366

42

15

650

0

11

11

永春

59

6040

81

5

5600

0

0

合计

790

*

577

491

*

19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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