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日南平市松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福建省松溪县东磊机电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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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日南平市松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福建省松溪县东磊机电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松 (略)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略) 松溪县旧县乡岩下工业园区

(略) 松 (略)

福建 (略)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项目年产电机、水泵铸件1万吨。      

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项目中频炉冷却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中频炉烟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机密闭,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造型、落砂工段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 m高排气筒排放,混砂机密闭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砂处理工序机器密闭,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统一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制芯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统一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相应标准。噪声治理措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消振措施,有效控制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合理布局厂房,西北侧厂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储存、综合利用措施,妥善处置,避免二次污染。项目中频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砂、铸件的残次品及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或外售给其他企业综合利用;项目废活性炭、废空容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俞建敏、罗荣政

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松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松 (略)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略) 松溪县旧县乡岩下工业园区

(略) 松 (略)

福建 (略)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项目年产电机、水泵铸件1万吨。      

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项目中频炉冷却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中频炉烟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机密闭,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造型、落砂工段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 m高排气筒排放,混砂机密闭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砂处理工序机器密闭,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统一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制芯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统一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相应标准。噪声治理措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消振措施,有效控制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合理布局厂房,西北侧厂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储存、综合利用措施,妥善处置,避免二次污染。项目中频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砂、铸件的残次品及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或外售给其他企业综合利用;项目废活性炭、废空容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俞建敏、罗荣政

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松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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