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3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福州晋安区 (略) (略) 项目 | 榕晋环评〔2023〕14号 | 2023年9月1日 |
2 | 福州 (略) 新增床位66张项目 | 榕晋环评〔2023〕15号 | 2023年9月1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3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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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晋安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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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福州晋安区 (略) (略) 项目 | 榕晋环评〔2023〕14号 | 2023年9月1日 |
2 | 福州 (略) 新增床位66张项目 | 榕晋环评〔2023〕15号 | 2023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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