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祖冲之路罗山路—景明路改建工程绿化搬迁组织方案的批复
关于祖冲之路罗山路—景明路改建工程绿化搬迁组织方案的批复
关于祖冲之路(罗山路—景明路)
改建工程绿化搬迁组织方案的批复
上海浦东 (略) :
你单位《关于上报祖冲之路(罗山路—景明路)改建工程绿化搬迁移植组织方案的请示》(浦工建管〔2022〕25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本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祖冲之路(罗山路—景明路)改建工程,于2018年7月获立项批复(沪浦发改城〔2018〕428号),于2022年1月获工可调整批复(沪发改城〔2022〕1号),本工程绿化搬迁范围为祖冲之路与罗山路交叉口东侧绿带、罗山路4K+504-4K+706,搬迁绿地面积3007平方米(最终以行政许可为准),其中819平方米隶属于区绿化中心,2188平方米隶属于区道路中心,搬迁乔木96株(其中行道树10株)。主要搬迁香樟、银杏等。
本项目根据《浦东新区重大工程和财力投资项目苗木补偿、搬迁指导意见》( (略) 容〔2013〕91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执行。
二、组织实施
(一)按照《指导意见》,本方案所涉及的绿地由管理单位与你单位在完成设施量清点确认后,由管理单位将管理权及苗木设施移交你单位,移交日期以正式移交接管合同为准,管理单位自移交日起停止核拨该绿地养护费用。
(二)绿化搬迁应安排移植季节搬迁,严格按照绿化迁移技术规范和上报实施方案实施,做好保湿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和苗木成活率。施工场地应做维护,注意对周边绿地的保护。
(三)本搬迁工程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招标,确定搬迁实施单位。
(四)搬迁苗木种植到罗山路高科中路西北角绿地和祖冲之路三八河西岸绿地中。其中直接利用至罗山路高科中路西北角绿地乔木84株、灌木10株,直接利用至祖冲之路三八河西岸乔木12株,请与建设单位做好衔接。
(五)苗木搬迁时间计划为2022年11月20日—2023年2月19日。
三、监督管理
自移交接管日起,你单位应做好该绿地施工现场管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强巡查监督,不得野蛮施工。同时应加强迁移苗木的养护管理及相关信访投诉处置工作。
四、其他
根据《指导意见》,搬迁单位享有搬迁苗木的使用权,搬迁设施量按规定予以核销。搬迁至罗山路高科中路西北角绿地和祖冲之路三八河西岸的,养护期满后(一年)移交给管理单位。
下一步,请你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并依据以上批复内容,按程序落实绿地搬迁单位,确保绿化搬迁工程开展。绿化恢复不得低于原现状标准,并跟管理单位做好对接。
请区绿化中心、道运中心做好现场监管工作。
特此批复。
浦东 (略) 容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绿化中心,区道运中心。
浦东 (略) 容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印发
关于祖冲之路(罗山路—景明路)
改建工程绿化搬迁组织方案的批复
上海浦东 (略) :
你单位《关于上报祖冲之路(罗山路—景明路)改建工程绿化搬迁移植组织方案的请示》(浦工建管〔2022〕25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本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祖冲之路(罗山路—景明路)改建工程,于2018年7月获立项批复(沪浦发改城〔2018〕428号),于2022年1月获工可调整批复(沪发改城〔2022〕1号),本工程绿化搬迁范围为祖冲之路与罗山路交叉口东侧绿带、罗山路4K+504-4K+706,搬迁绿地面积3007平方米(最终以行政许可为准),其中819平方米隶属于区绿化中心,2188平方米隶属于区道路中心,搬迁乔木96株(其中行道树10株)。主要搬迁香樟、银杏等。
本项目根据《浦东新区重大工程和财力投资项目苗木补偿、搬迁指导意见》( (略) 容〔2013〕91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执行。
二、组织实施
(一)按照《指导意见》,本方案所涉及的绿地由管理单位与你单位在完成设施量清点确认后,由管理单位将管理权及苗木设施移交你单位,移交日期以正式移交接管合同为准,管理单位自移交日起停止核拨该绿地养护费用。
(二)绿化搬迁应安排移植季节搬迁,严格按照绿化迁移技术规范和上报实施方案实施,做好保湿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和苗木成活率。施工场地应做维护,注意对周边绿地的保护。
(三)本搬迁工程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招标,确定搬迁实施单位。
(四)搬迁苗木种植到罗山路高科中路西北角绿地和祖冲之路三八河西岸绿地中。其中直接利用至罗山路高科中路西北角绿地乔木84株、灌木10株,直接利用至祖冲之路三八河西岸乔木12株,请与建设单位做好衔接。
(五)苗木搬迁时间计划为2022年11月20日—2023年2月19日。
三、监督管理
自移交接管日起,你单位应做好该绿地施工现场管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强巡查监督,不得野蛮施工。同时应加强迁移苗木的养护管理及相关信访投诉处置工作。
四、其他
根据《指导意见》,搬迁单位享有搬迁苗木的使用权,搬迁设施量按规定予以核销。搬迁至罗山路高科中路西北角绿地和祖冲之路三八河西岸的,养护期满后(一年)移交给管理单位。
下一步,请你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并依据以上批复内容,按程序落实绿地搬迁单位,确保绿化搬迁工程开展。绿化恢复不得低于原现状标准,并跟管理单位做好对接。
请区绿化中心、道运中心做好现场监管工作。
特此批复。
浦东 (略) 容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绿化中心,区道运中心。
浦东 (略) 容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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