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凤泉区诚至食品厂年产3万吨淀粉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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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乡市凤泉区诚至食品厂年产3万吨淀粉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关于新乡市凤泉区诚至食品厂年产3万吨淀粉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

    通讯地址: (略) (略) 场北街122号(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凤泉区诚至食品厂

    (略) 凤泉区诚至食品厂年产3万吨淀粉项目

    (略) 凤泉区大块镇陈堡村东区厂房3号

    (略) (略)

    (略) 凤泉区诚至食品厂拟投资600万元, (略) 凤泉区诚至食品厂年产3万吨淀粉项目,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项 (略) (略) 凤泉区大块镇陈堡村东区厂房3号,占地面900m2。主要产品为淀粉。主要设备为螺旋输送机、热交换机、风机、热风烘干管、旋风除尘器、方形振动筛、自动计量包装机等。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废气:烘干、二次烘干、筛分、包装工序采用生产过程全密闭,筛分、包装工序位于二次密闭车间,烘干、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粉尘均通过密闭管道负压收集,项目生产车间安装集气罩对车间无组织散失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其他涉气工业颗粒物浓度不高于10mg/m3,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0.5mg/m3 的限值要求。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关于新乡市凤泉区诚至食品厂年产3万吨淀粉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

    通讯地址: (略) (略) 场北街122号(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凤泉区诚至食品厂

    (略) 凤泉区诚至食品厂年产3万吨淀粉项目

    (略) 凤泉区大块镇陈堡村东区厂房3号

    (略) (略)

    (略) 凤泉区诚至食品厂拟投资600万元, (略) 凤泉区诚至食品厂年产3万吨淀粉项目,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项 (略) (略) 凤泉区大块镇陈堡村东区厂房3号,占地面900m2。主要产品为淀粉。主要设备为螺旋输送机、热交换机、风机、热风烘干管、旋风除尘器、方形振动筛、自动计量包装机等。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废气:烘干、二次烘干、筛分、包装工序采用生产过程全密闭,筛分、包装工序位于二次密闭车间,烘干、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粉尘均通过密闭管道负压收集,项目生产车间安装集气罩对车间无组织散失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其他涉气工业颗粒物浓度不高于10mg/m3,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0.5mg/m3 的限值要求。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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