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增加遴选阳春市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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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增加遴选阳春市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结果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和《 (略) 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春农农〔2023〕6号)精神,我局于2023年 (略) 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公开增 (略) 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在申报期内,共收到2家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2023年9月6日,我局组织专家对参加遴选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查阅及评分。根据专家组评分,拟确定“广东鹰灭病媒 (略) ”、“ (略) (略) ”这2家企业统 (略) 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 (略) 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提交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7日至9月15日

联系电话:0662-*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6日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和《 (略) 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春农农〔2023〕6号)精神,我局于2023年 (略) 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公开增 (略) 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在申报期内,共收到2家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2023年9月6日,我局组织专家对参加遴选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查阅及评分。根据专家组评分,拟确定“广东鹰灭病媒 (略) ”、“ (略) (略) ”这2家企业统 (略) 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 (略) 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提交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7日至9月15日

联系电话:0662-*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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