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业园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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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业园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对“电子信息产业园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电子信息产业园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泰州 (略)

建设地点: (略) 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3万m3/d的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子、综合废水调节及事故池、反应沉淀池、中间水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AO池、配水及污泥井、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BAC池、接触消毒池、出水流量计井、厂区集水池、初沉污泥储泥池、综合污泥储泥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加药间、臭氧发生器间、除臭设备、危废仓库、出水监测房、综合楼和门卫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城大道鑫泰写字楼1616室

联系人:戚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南京 (略)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025-*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http://** 提取码:23i0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泰州 (略)

**日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对“电子信息产业园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电子信息产业园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泰州 (略)

建设地点: (略) 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3万m3/d的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子、综合废水调节及事故池、反应沉淀池、中间水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AO池、配水及污泥井、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BAC池、接触消毒池、出水流量计井、厂区集水池、初沉污泥储泥池、综合污泥储泥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加药间、臭氧发生器间、除臭设备、危废仓库、出水监测房、综合楼和门卫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城大道鑫泰写字楼1616室

联系人:戚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南京 (略)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025-*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http://** 提取码:23i0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泰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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