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广西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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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广西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实施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农人才函〔2023〕16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千雁万群”“头雁”培育五年行动计划(2022—2026年)〉的通知》(桂农厅人通〔2022〕1号)精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财政厅组成专家组,按照申报条件和遴选程序,遴选出中国农业大学作为我区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培育机构,承担我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300人培育任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厅机关纪委反映。

厅人事处:0771—*

厅机关纪委:0771—*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6日

根据《关于实施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农人才函〔2023〕16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千雁万群”“头雁”培育五年行动计划(2022—2026年)〉的通知》(桂农厅人通〔2022〕1号)精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财政厅组成专家组,按照申报条件和遴选程序,遴选出中国农业大学作为我区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培育机构,承担我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300人培育任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厅机关纪委反映。

厅人事处:0771—*

厅机关纪委:0771—*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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