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垠昊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垠昊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垠 (略) | 武清区大良镇隆良道4号 | 天津 (略) | (略) 垠 (略) 可年产500万件汽车底盘部件,厂区内设置有机加工生产线、焊接生产线、电泳生产线、酸洗生产线等。由于厂区现有生产工序及设备不满足部分客户对产品精度及表面质量的要求,影响公司发展,为改变现状,本次公司拟投资200万元购置设备,对现有汽车零部件生产线中电泳生产线、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及纯水制备设施进行改造,项目实施后,公司产品及生产能力保持不变。 | (1)废气:项目燃气废气分别由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车间1焊接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颗粒物进入1套LB-PC多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新增喷砂机产生粉尘由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新增排气筒DA005排放。 本项目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建设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治理设施替代现有治理设施,用于处理现有电泳生产线和本次新增电泳线有机废气,由新增排气筒DA006排放。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本次经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磷化废水、本次电泳线其他工序废水、现有工程生产废水一并进入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部分回用,剩余部分与厂区生活污水由废水总排口经污水管网排入天津良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废水排放口(总排口)废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室内新增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墙体隔声措施,室外的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基座,设置隔音罩,接口处采用柔性连接等措施。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且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因此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区暂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区约10m2,位于厂区西侧,该暂存处地面已进行硬化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防风、防雨、防尘”相关规定,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依托位于厂区西南侧现有25m2危废暂存间,该危废暂存间已设置防泄漏托盘,选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并设置警示标识,集中收集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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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垠 (略) | 武清区大良镇隆良道4号 | 天津 (略) | (略) 垠 (略) 可年产500万件汽车底盘部件,厂区内设置有机加工生产线、焊接生产线、电泳生产线、酸洗生产线等。由于厂区现有生产工序及设备不满足部分客户对产品精度及表面质量的要求,影响公司发展,为改变现状,本次公司拟投资200万元购置设备,对现有汽车零部件生产线中电泳生产线、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及纯水制备设施进行改造,项目实施后,公司产品及生产能力保持不变。 | (1)废气:项目燃气废气分别由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车间1焊接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颗粒物进入1套LB-PC多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新增喷砂机产生粉尘由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新增排气筒DA005排放。 本项目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建设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治理设施替代现有治理设施,用于处理现有电泳生产线和本次新增电泳线有机废气,由新增排气筒DA006排放。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本次经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磷化废水、本次电泳线其他工序废水、现有工程生产废水一并进入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部分回用,剩余部分与厂区生活污水由废水总排口经污水管网排入天津良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废水排放口(总排口)废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室内新增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墙体隔声措施,室外的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基座,设置隔音罩,接口处采用柔性连接等措施。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且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因此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区暂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区约10m2,位于厂区西侧,该暂存处地面已进行硬化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防风、防雨、防尘”相关规定,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依托位于厂区西南侧现有25m2危废暂存间,该危废暂存间已设置防泄漏托盘,选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并设置警示标识,集中收集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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