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华赛尔传热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0套超大型高效换热器设备...
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华赛尔传热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0套超大型高效换热器设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150套超大型高效换热器设备项目 | 天津华 (略) | (略) 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开路186号 | 天津华泽 (略) | 天津华 (略) (略) 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开路186号,现拟投资129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空置区域,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年产150套超大型高效换热器设备项目”,简称本项目,项目建成后每年生产150套超大型高效换热器设备。 | (1)废气 本项目切割、焊接、打磨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1m排气筒P5排放。本项目酸洗废气、钝化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一套喷淋塔处置后经一根排气筒P6排放。新增员工依托现有食堂就餐,新增少量食堂油烟经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置后引至屋顶排气筒P3排放,经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及生产废水,经隔油处置后的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的各类清洗废水、试压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放至富春环保运营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天自有源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在经加装减振垫、隔声罩及噪声距离衰减、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城管委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金属边角料、废布袋、除尘灰、废焊丝,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物质回收部门回收,危险废物(钝化废渣、废钝化液、酸洗废渣、酸洗废液、喷淋废水、污泥、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液压油桶、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废酸洗液桶、废钝化液桶、废过滤芯、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中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日常管理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合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并安排工作人员定期维护和检查,当发生泄漏时,可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地处理,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影响。 (6)风险 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较小,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的风险可防可控。 | / | 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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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150套超大型高效换热器设备项目 | 天津华 (略) | (略) 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开路186号 | 天津华泽 (略) | 天津华 (略) (略) 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开路186号,现拟投资129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空置区域,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年产150套超大型高效换热器设备项目”,简称本项目,项目建成后每年生产150套超大型高效换热器设备。 | (1)废气 本项目切割、焊接、打磨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1m排气筒P5排放。本项目酸洗废气、钝化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一套喷淋塔处置后经一根排气筒P6排放。新增员工依托现有食堂就餐,新增少量食堂油烟经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置后引至屋顶排气筒P3排放,经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及生产废水,经隔油处置后的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的各类清洗废水、试压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放至富春环保运营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天自有源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在经加装减振垫、隔声罩及噪声距离衰减、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城管委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金属边角料、废布袋、除尘灰、废焊丝,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物质回收部门回收,危险废物(钝化废渣、废钝化液、酸洗废渣、酸洗废液、喷淋废水、污泥、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液压油桶、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废酸洗液桶、废钝化液桶、废过滤芯、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中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日常管理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合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并安排工作人员定期维护和检查,当发生泄漏时,可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地处理,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影响。 (6)风险 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较小,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的风险可防可控。 | / | 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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