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混凝土环保站建设项目、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罗尾塘110kV用户变新建工程、贵州骏岭河畔科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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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混凝土环保站建设项目、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罗尾塘110kV用户变新建工程、贵州骏岭河畔科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混凝土环保站建设项目、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罗尾塘)110kV用户变新建工程、贵州骏岭河畔科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3-09-04 10:50 字体:[]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混凝土环保站建设项目、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罗尾塘)110kV用户变新建工程、贵州骏岭河畔科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混凝土环保站建设项目、贵州 (略) (罗尾塘)110kV用户变新建工程、贵州骏岭河畔科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混凝土环保站建设项目


瓮安县天文镇老街村


瓮 (略)


贵州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瓮安县天文镇老街村,利用现已废弃的原瓮安县天文镇老街小学用地进行建设,项目占地2800m2,场地内无石料加工,所有原材料均外购,不设油罐。主要建设内容为骨料仓、粉料(水泥、粉煤灰、矿粉)储罐、生产车间、实验检验室、道路等。另位于项目东北侧约10m租赁约350m2的居民楼(2F)作为项目生活办公区。项目年生产商品混凝土40万m3计。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采取适时洒水除尘,及时清除建筑垃圾,清扫施工场地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在运输过程中采取洒水、篷布遮盖、限速限载等措施,场界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如厕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洗手废水用于路面洒水抑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采取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降低设备声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小。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建设单位运送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共设置4个料仓(含2个水泥仓、1个粉煤灰仓、1个矿粉仓),水泥、粉煤灰、矿粉等粉料由槽罐车自带的空压机打入料仓内,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仓顶呼吸孔共用一台仓顶滤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设置半封闭式轻钢框架结构车间,顶棚下设置喷淋管线,喷水雾抑尘,装卸过程中对其采取水雾喷淋。

(3)本项目搅拌机置于全密闭式搅拌楼内,搅拌机配套布袋除尘器1台,收集的粉尘经卸料阀重新进入搅拌机用于生产,在投料过程中采用水喷淋润湿,输送原料采用封闭式的输送方式。

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经截排水沟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25m3)经砂水分离器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用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容积:40m3)收集后经砂水分离器和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10m3)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在其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减震措施,设备布置时考虑厂房地形、声源方向性和厂房噪声强弱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以求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同时增加隔声罩,降低设备运行噪声,房墙体采用隔音、吸声材料,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2)沉淀池沉渣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实验室废料分类收集后交由砂石厂回用。

(3)设置危险废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要求建设,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将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

贵州 (略) (罗尾塘)110kV用户变新建工程

(略) 黔南布依族苗族 (略)

贵州 (略)

贵州智信 (略)

本项 (略) 牛场镇、道坪镇,起点地理坐标:107°26′22.153″,26°51′20.332″,终点地理坐标:107°23′39.644″,26°56′34.209″,属于输变电工程,用地面积5750m2,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占总投资的1.96%。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未发现项目施工期的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1台主变设备选用符合标准的低辐射设备。电气设备等已采取接地措施,采用的金属构件表面光滑,无避免毛刺,尽可能避免了“尖端放电”现象产生。项目主要设备位于变电站内,站界周边已设置栅栏,减少电磁辐射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远程监控、无人值守模式,减少工作人员长期处于辐射环境。加强线路沿线巡检,如建设其他产生电场、磁场设施的,需加强论证,确保区域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应加强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监测。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定期维护线路,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树冠修剪,不进行砍伐。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塔基(线杆)永久占地区域内植被已经恢复原植被,变电站设置绿化带。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远程监控、无人值守模式,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站区电气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旧铅酸电池暂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变压器下方已设置围堰防渗措施,变压器发生事故泄漏或事故排油时,变压油流入事故油池,废弃的变压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事故油泄漏、火灾事故等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3

贵州骏岭河畔科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贵定县昌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A栋1层

贵州 (略)

贵州智信 (略)

本项目位于黔南州贵定县昌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A栋1层,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10′49.92″,北纬26°20′29.64″。本项目共3条生产线,分别是年产洗洁精500吨、洗衣液500吨为一条生产线,洗发水500吨、沐浴露500吨为第二条生产线,塑料瓶50万个为第三条生产线。项目属于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和塑料制品业。项目占地面积1663m2,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7.5%。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仅进行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安装,安装焊接过程产生的少量烟尘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现场食宿。施工人员现场洗手如厕废水依托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入昌明旧冶污水处理厂处理。无施工废水产生及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采取临时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弃包装物、安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交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洗涤用品生产线

本项目洗衣液、洗洁精、洗发水与沐浴露的生产原料多为液态,使用桶密闭储存,投料搅拌为密封运作,生产过程主要为投料、混合、搅拌、灌装、油墨喷码、包装过程,有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通过加强通风换气排出厂房外无组织排放标准。

塑料制品

本项目塑料包装瓶使用的原料为成品聚*烯(PE)塑料颗粒,不含卤素。项目采用电加热方式进行加热,分别在注塑机和吹塑机上方各安装1套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4、表 9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它生活废水一并进入园区化粪池预处 (略) 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地面清洁水)经沉淀池(30m3)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一并进入贵定县昌明旧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原料、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废机油等。

(1)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沉淀池沉渣交由有处置能力单位收运处置;废弃包装材料及不合格塑料瓶及瓶坯经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站;

(3)空油墨桶使用完毕后直接交由供应商回收用于原始用途。

(4)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吸附去除注塑成型工序中使用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对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置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报批稿

混凝土环保站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NEM_d7Ow1vuSnk9Ozkw?pwd=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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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略) (罗尾塘)110kV用户变新建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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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骏岭河畔科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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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混凝土环保站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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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略) (罗尾塘)110kV用户变新建工程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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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骏岭河畔科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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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混凝土环保站建设项目、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罗尾塘)110kV用户变新建工程、贵州骏岭河畔科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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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混凝土环保站建设项目、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罗尾塘)110kV用户变新建工程、贵州骏岭河畔科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混凝土环保站建设项目、贵州 (略) (罗尾塘)110kV用户变新建工程、贵州骏岭河畔科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混凝土环保站建设项目


瓮安县天文镇老街村


瓮 (略)


贵州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瓮安县天文镇老街村,利用现已废弃的原瓮安县天文镇老街小学用地进行建设,项目占地2800m2,场地内无石料加工,所有原材料均外购,不设油罐。主要建设内容为骨料仓、粉料(水泥、粉煤灰、矿粉)储罐、生产车间、实验检验室、道路等。另位于项目东北侧约10m租赁约350m2的居民楼(2F)作为项目生活办公区。项目年生产商品混凝土40万m3计。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采取适时洒水除尘,及时清除建筑垃圾,清扫施工场地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在运输过程中采取洒水、篷布遮盖、限速限载等措施,场界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如厕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洗手废水用于路面洒水抑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采取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降低设备声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小。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建设单位运送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共设置4个料仓(含2个水泥仓、1个粉煤灰仓、1个矿粉仓),水泥、粉煤灰、矿粉等粉料由槽罐车自带的空压机打入料仓内,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仓顶呼吸孔共用一台仓顶滤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设置半封闭式轻钢框架结构车间,顶棚下设置喷淋管线,喷水雾抑尘,装卸过程中对其采取水雾喷淋。

(3)本项目搅拌机置于全密闭式搅拌楼内,搅拌机配套布袋除尘器1台,收集的粉尘经卸料阀重新进入搅拌机用于生产,在投料过程中采用水喷淋润湿,输送原料采用封闭式的输送方式。

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经截排水沟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25m3)经砂水分离器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用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容积:40m3)收集后经砂水分离器和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10m3)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在其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减震措施,设备布置时考虑厂房地形、声源方向性和厂房噪声强弱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以求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同时增加隔声罩,降低设备运行噪声,房墙体采用隔音、吸声材料,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2)沉淀池沉渣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实验室废料分类收集后交由砂石厂回用。

(3)设置危险废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要求建设,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将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

贵州 (略) (罗尾塘)110kV用户变新建工程

(略) 黔南布依族苗族 (略)

贵州 (略)

贵州智信 (略)

本项 (略) 牛场镇、道坪镇,起点地理坐标:107°26′22.153″,26°51′20.332″,终点地理坐标:107°23′39.644″,26°56′34.209″,属于输变电工程,用地面积5750m2,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占总投资的1.96%。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未发现项目施工期的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1台主变设备选用符合标准的低辐射设备。电气设备等已采取接地措施,采用的金属构件表面光滑,无避免毛刺,尽可能避免了“尖端放电”现象产生。项目主要设备位于变电站内,站界周边已设置栅栏,减少电磁辐射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远程监控、无人值守模式,减少工作人员长期处于辐射环境。加强线路沿线巡检,如建设其他产生电场、磁场设施的,需加强论证,确保区域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应加强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监测。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定期维护线路,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树冠修剪,不进行砍伐。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塔基(线杆)永久占地区域内植被已经恢复原植被,变电站设置绿化带。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远程监控、无人值守模式,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站区电气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旧铅酸电池暂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变压器下方已设置围堰防渗措施,变压器发生事故泄漏或事故排油时,变压油流入事故油池,废弃的变压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事故油泄漏、火灾事故等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3

贵州骏岭河畔科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贵定县昌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A栋1层

贵州 (略)

贵州智信 (略)

本项目位于黔南州贵定县昌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A栋1层,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10′49.92″,北纬26°20′29.64″。本项目共3条生产线,分别是年产洗洁精500吨、洗衣液500吨为一条生产线,洗发水500吨、沐浴露500吨为第二条生产线,塑料瓶50万个为第三条生产线。项目属于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和塑料制品业。项目占地面积1663m2,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7.5%。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仅进行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安装,安装焊接过程产生的少量烟尘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现场食宿。施工人员现场洗手如厕废水依托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入昌明旧冶污水处理厂处理。无施工废水产生及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采取临时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弃包装物、安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交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洗涤用品生产线

本项目洗衣液、洗洁精、洗发水与沐浴露的生产原料多为液态,使用桶密闭储存,投料搅拌为密封运作,生产过程主要为投料、混合、搅拌、灌装、油墨喷码、包装过程,有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通过加强通风换气排出厂房外无组织排放标准。

塑料制品

本项目塑料包装瓶使用的原料为成品聚*烯(PE)塑料颗粒,不含卤素。项目采用电加热方式进行加热,分别在注塑机和吹塑机上方各安装1套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4、表 9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它生活废水一并进入园区化粪池预处 (略) 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地面清洁水)经沉淀池(30m3)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一并进入贵定县昌明旧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原料、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废机油等。

(1)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沉淀池沉渣交由有处置能力单位收运处置;废弃包装材料及不合格塑料瓶及瓶坯经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站;

(3)空油墨桶使用完毕后直接交由供应商回收用于原始用途。

(4)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吸附去除注塑成型工序中使用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对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置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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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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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骏岭河畔科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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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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