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8月17日-2023年9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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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8月17日-2023年9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3年8月17日-2023年9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17日-2023年9月6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龙门大道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审批文件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 (略) 欣 (略) 年产5000m3蜂窝陶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欣 (略)

(略) 赵家庄乡樊家庄村西(欣中达公司现有厂区内)

山西和清 (略)

河审管审字〔2023〕129号

2023.8.17

2

关于《山西 (略) 年产1万吨凹凸棒吸附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山西 (略)

(略) 僧楼镇艳掌村南(山西 (略) 现有厂区内)

山西欣 (略)

河审管审字〔2023〕138号

2023.9.6

关于2023年8月17日-2023年9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17日-2023年9月6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龙门大道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审批文件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 (略) 欣 (略) 年产5000m3蜂窝陶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欣 (略)

(略) 赵家庄乡樊家庄村西(欣中达公司现有厂区内)

山西和清 (略)

河审管审字〔2023〕129号

2023.8.17

2

关于《山西 (略) 年产1万吨凹凸棒吸附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山西 (略)

(略) 僧楼镇艳掌村南(山西 (略) 现有厂区内)

山西欣 (略)

河审管审字〔2023〕138号

20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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