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洲水业有限公司三台县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四川蜀洲水业有限公司三台县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略) (略) 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拟 (略) 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9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三台县东塔镇东涪村
三、建设性质:改扩建
四、建设单位: (略)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 (略)
六、项目概况
(略) 生活污水处理 (略) 三台县东塔镇东涪村,于2019年1月建成“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技改工程”(三环保[2019]15号),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MA6247GM2Y001R)。 (略) (略) 、三台县相关政策和通知要求,企业拟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内部空地建设污泥处置中心1座,拟采用“污泥热干化+高温炭化”工艺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和三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含水80%)进行炭化处理,项目占地面积4600m2(项目用地和场地平整面积包括二期炭化项目预留空地),主要包括卸料及脱水车间(含进厂污泥接收料仓、板框压滤车间、变配电间)、干化炭化车间(转鼓干化设备、炭化设备、尾气处理系统)、初雨水收集池等构建筑物。本次工程设计处理污泥50t/d(以80%含水量计),炭化后产生的炭粒全部外售综合再利用。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未经浓缩和压滤的污泥经管道泵送至本项目(含水率98.5%)进行调理和浓缩、压滤,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浓缩和压滤设备转移至本项目,厂内其余设施无变化。
项目总投资4133.73万元,环保投资126万元。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利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内部空地进行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厂内已有管道排往三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包括污泥压滤废水、洗布废水、碱洗喷淋塔排水、生物除臭塔排水由厂内新建管道排入三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经三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废水需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外排进入涪江。洗车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全密闭,废气分段收集处理。污泥调理、脱水、接收料仓臭气通过贮泥池加盖、调节池加盖,负压收集后,经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新建,采用水喷淋预处理+生物滤池除臭相结合的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泥干化、炭化装置整体密闭,污泥干化、炭化废气经污泥干化、炭化装置排气口排放,设置1套炉内SNCR脱硝装置,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碱液喷淋+除湿+烟气消白+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HCl、重金属、二噁英类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有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重金属、HCl执行《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按报告表核算,本次以本项目厂房边界为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风机、空压机、泵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一般固废处理方式为:生活垃圾依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步骤;废包装袋外售至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污泥炭化物外售制砖或制营养土;洗车废水池沉淀污泥按建筑垃圾处理,定期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
危险废物处理方式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分类收集后统一暂存,依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现有危废暂存间分区储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工作。新建厂房地面、污泥调理池底部及四壁等重点防渗区,须采取可靠的防腐和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消防措施,项目总平面布置和仓库、生产车间内部分设备布置严格执行有关防火、防泄漏规定。生产区域做重点防渗,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加强管理。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文(三发改环资〔2023〕1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19]90号)及《四川三台工业园区及三台县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要求;根据《三台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三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占地范围内用地为公共设施用地。项目建设符合三台县现行“三线一单”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邮编:*
(略) (略) 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拟 (略) 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9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三台县东塔镇东涪村
三、建设性质:改扩建
四、建设单位: (略)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 (略)
六、项目概况
(略) 生活污水处理 (略) 三台县东塔镇东涪村,于2019年1月建成“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技改工程”(三环保[2019]15号),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MA6247GM2Y001R)。 (略) (略) 、三台县相关政策和通知要求,企业拟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内部空地建设污泥处置中心1座,拟采用“污泥热干化+高温炭化”工艺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和三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含水80%)进行炭化处理,项目占地面积4600m2(项目用地和场地平整面积包括二期炭化项目预留空地),主要包括卸料及脱水车间(含进厂污泥接收料仓、板框压滤车间、变配电间)、干化炭化车间(转鼓干化设备、炭化设备、尾气处理系统)、初雨水收集池等构建筑物。本次工程设计处理污泥50t/d(以80%含水量计),炭化后产生的炭粒全部外售综合再利用。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未经浓缩和压滤的污泥经管道泵送至本项目(含水率98.5%)进行调理和浓缩、压滤,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浓缩和压滤设备转移至本项目,厂内其余设施无变化。
项目总投资4133.73万元,环保投资126万元。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利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内部空地进行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厂内已有管道排往三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包括污泥压滤废水、洗布废水、碱洗喷淋塔排水、生物除臭塔排水由厂内新建管道排入三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经三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废水需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外排进入涪江。洗车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全密闭,废气分段收集处理。污泥调理、脱水、接收料仓臭气通过贮泥池加盖、调节池加盖,负压收集后,经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新建,采用水喷淋预处理+生物滤池除臭相结合的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泥干化、炭化装置整体密闭,污泥干化、炭化废气经污泥干化、炭化装置排气口排放,设置1套炉内SNCR脱硝装置,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碱液喷淋+除湿+烟气消白+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HCl、重金属、二噁英类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有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重金属、HCl执行《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按报告表核算,本次以本项目厂房边界为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风机、空压机、泵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一般固废处理方式为:生活垃圾依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步骤;废包装袋外售至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污泥炭化物外售制砖或制营养土;洗车废水池沉淀污泥按建筑垃圾处理,定期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
危险废物处理方式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分类收集后统一暂存,依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现有危废暂存间分区储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工作。新建厂房地面、污泥调理池底部及四壁等重点防渗区,须采取可靠的防腐和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消防措施,项目总平面布置和仓库、生产车间内部分设备布置严格执行有关防火、防泄漏规定。生产区域做重点防渗,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加强管理。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文(三发改环资〔2023〕1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19]90号)及《四川三台工业园区及三台县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要求;根据《三台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三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占地范围内用地为公共设施用地。项目建设符合三台县现行“三线一单”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传真:0816-*
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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