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项目(二次招标)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业主为建宁县水利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建宁县水利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鑫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建宁县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项目(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建宁县;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为45万元,对于坝高15米以上或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且对下游城镇、村庄或厂矿人口,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基础设施等有重要影响的水库,宜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SL/Z720) 编制。
2.3.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工程总投资约为45万元。
内容:对于坝高15米以上或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且对下游城镇、村庄或厂矿人口,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基础设施等有重要影响的水库,宜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SL/Z720) 编制。
2.5设计周期:为 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宜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SL/Z720) 编制《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SL/Z720) 编制标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应满足(明水函〔2023〕32号附录2)《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自查(抽查)技术要点》和《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有关要求。
3. 设计费用最高控制价:45万元。工作量增加或设计变更,不再另算设计费。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资质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方案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具有水利中级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4.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4.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投标人其他主要方案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9月07日08:00:00 至 2023年09月12日17:30:00,鑫 (略) ( (略) 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南路1-1018号3楼310室 联系人:张先生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23年09月20日16时00分前到账;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简称”(建宁县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项目(二次招标))”。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09 月20 日16时0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建宁县人民政府门户上发布。
10.合同形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最终以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合同价结算。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建宁县水利局
地址:建宁县民主街
邮编:*
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鑫 (略)
地址: (略) 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南路1-1018号3楼310室
电话:*
联系人:张旺良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建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项目(二次招标)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业主为建宁县水利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建宁县水利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鑫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建宁县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项目(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建宁县;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为45万元,对于坝高15米以上或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且对下游城镇、村庄或厂矿人口,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基础设施等有重要影响的水库,宜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SL/Z720) 编制。
2.3.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工程总投资约为45万元。
内容:对于坝高15米以上或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且对下游城镇、村庄或厂矿人口,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基础设施等有重要影响的水库,宜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SL/Z720) 编制。
2.5设计周期:为 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宜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SL/Z720) 编制《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SL/Z720) 编制标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应满足(明水函〔2023〕32号附录2)《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自查(抽查)技术要点》和《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有关要求。
3. 设计费用最高控制价:45万元。工作量增加或设计变更,不再另算设计费。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资质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方案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具有水利中级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4.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4.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投标人其他主要方案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9月07日08:00:00 至 2023年09月12日17:30:00,鑫 (略) ( (略) 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南路1-1018号3楼310室 联系人:张先生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23年09月20日16时00分前到账;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简称”(建宁县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项目(二次招标))”。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09 月20 日16时0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建宁县人民政府门户上发布。
10.合同形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最终以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合同价结算。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建宁县水利局
地址:建宁县民主街
邮编:*
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鑫 (略)
地址: (略) 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南路1-1018号3楼310室
电话:*
联系人:张旺良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建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