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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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投资*.95万元, (略) 金义新区孝顺镇法华街以东、新城路以南、府后路以北、纵四路以西,项目用地面积*m2(合215.4675亩)。根据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总建筑面积*.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2、地下建筑面积*.4m2),项目新建急诊部、门诊部(含发热门诊)、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业务管理、院内生活、大型医疗设备用房、中医用房、预防保健用房、科研用房、教学用房、住院医生规培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文化活动用房、停车设施、人防设施、风雨连廊、地块对外连廊等。医院不设洗涤房,项目规划总床位为1900张(其中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床位1000张(含ICU重症监护床位300张,并按国家标准配置2个负压单元),普通床位900张),日均门诊人数约为5700人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大气环境

(略) (略) 区(在建)

*

*

医院

人员

二类区

SW

紧邻

规划住宅

*

*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S

30

规划学校

*

*

学校

人群

二类区

S

30

四季新城

*

*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SW

130

四季新城幼儿园

*

*

学校

人群

二类区

SW

230

明德居

*

*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W

260

四季春城

*

*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SW

350

金三村

*

*

村庄

人群

二类区

W

350

童新村

*

*

村庄

人群

二类区

NE

350

龙潭下小区

*

*

村庄

人群

二类区

SE

400

聚佳美丽园

*

*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S

480

聚丰香堤意墅

*

*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S

490

注: X、Y取值为UTM坐标,相对厂界距离均为最近距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各监测因子可以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后,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强度大大降低,收集的废气污染物经相关处理设施处理后最终排放量较小。因此,项目废气污染物经有效措施治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特殊污水分类收集处理后与普通医疗废水一并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工艺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金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置分类处置,在得到有效处理的情况下,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屏蔽、降噪、绿化吸收、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后,预计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敏感点噪声仍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环境保护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化验室废气

有机废气

通风橱引至室外排放

有组织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恶臭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污水处理站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污水处理站全密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停车场废气

CO、NOx、HC

强制通风经专用竖井高空排放

氮氧化物、HC(参照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CO参照执行《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表1标准

燃气热水机组、燃气热水锅炉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管道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并配套符合环保要求的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燃气烟气经管道收集后直接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氮氧化物满足《 (略) 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中不高于30mg/m3的要求

食堂

油烟

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

废水

诊疗废水

CODCr、氨氮、SS、BOD5、粪大肠菌群、总余氯

特殊污水分类收集处理后与普通医疗废水一并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工艺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金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阳江

纳管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

生活污水

CODCr、氨氮

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金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阳江

纳管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固废

诊疗过程

医疗废物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废水处理

格栅渣、污水站污泥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纯水及软水制备

废树脂、废RO膜

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原料使用

一般废包装材料

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

院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略) 区( (略)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 (略) 金义新区孝顺镇法华街以东、新城路以南、府后路以北、纵四路以西。项目选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各环境要素可以维持现有功能区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公众参与符合相关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来电、来函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审批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2日,共11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人民东路365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李渔路1089号宝莲广场B座5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3、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 (略) 双龙南街85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

公示发布单位: (略) (略) (盖章)

公示发布时间:202397


信息来源:http://**_*_2.html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投资*.95万元, (略) 金义新区孝顺镇法华街以东、新城路以南、府后路以北、纵四路以西,项目用地面积*m2(合215.4675亩)。根据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总建筑面积*.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2、地下建筑面积*.4m2),项目新建急诊部、门诊部(含发热门诊)、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业务管理、院内生活、大型医疗设备用房、中医用房、预防保健用房、科研用房、教学用房、住院医生规培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文化活动用房、停车设施、人防设施、风雨连廊、地块对外连廊等。医院不设洗涤房,项目规划总床位为1900张(其中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床位1000张(含ICU重症监护床位300张,并按国家标准配置2个负压单元),普通床位900张),日均门诊人数约为5700人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大气环境

(略) (略) 区(在建)

*

*

医院

人员

二类区

SW

紧邻

规划住宅

*

*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S

30

规划学校

*

*

学校

人群

二类区

S

30

四季新城

*

*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SW

130

四季新城幼儿园

*

*

学校

人群

二类区

SW

230

明德居

*

*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W

260

四季春城

*

*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SW

350

金三村

*

*

村庄

人群

二类区

W

350

童新村

*

*

村庄

人群

二类区

NE

350

龙潭下小区

*

*

村庄

人群

二类区

SE

400

聚佳美丽园

*

*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S

480

聚丰香堤意墅

*

*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S

490

注: X、Y取值为UTM坐标,相对厂界距离均为最近距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各监测因子可以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后,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强度大大降低,收集的废气污染物经相关处理设施处理后最终排放量较小。因此,项目废气污染物经有效措施治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特殊污水分类收集处理后与普通医疗废水一并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工艺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金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置分类处置,在得到有效处理的情况下,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屏蔽、降噪、绿化吸收、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后,预计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敏感点噪声仍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环境保护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化验室废气

有机废气

通风橱引至室外排放

有组织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恶臭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污水处理站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污水处理站全密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停车场废气

CO、NOx、HC

强制通风经专用竖井高空排放

氮氧化物、HC(参照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CO参照执行《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表1标准

燃气热水机组、燃气热水锅炉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管道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并配套符合环保要求的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燃气烟气经管道收集后直接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氮氧化物满足《 (略) 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中不高于30mg/m3的要求

食堂

油烟

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

废水

诊疗废水

CODCr、氨氮、SS、BOD5、粪大肠菌群、总余氯

特殊污水分类收集处理后与普通医疗废水一并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工艺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金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阳江

纳管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

生活污水

CODCr、氨氮

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金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阳江

纳管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固废

诊疗过程

医疗废物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废水处理

格栅渣、污水站污泥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纯水及软水制备

废树脂、废RO膜

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原料使用

一般废包装材料

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

院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略) 区( (略)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 (略) 金义新区孝顺镇法华街以东、新城路以南、府后路以北、纵四路以西。项目选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各环境要素可以维持现有功能区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公众参与符合相关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来电、来函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审批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2日,共11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人民东路365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李渔路1089号宝莲广场B座5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3、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 (略) 双龙南街85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

公示发布单位: (略) (略) (盖章)

公示发布时间:20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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