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1. 项目概况
优 (略) 租赁 上海 (略) 位于 (略)
金山区吕巷镇荣东路 800号 5幢 1层厂房 建设 年产 200吨塑料制品 50套模具生
产项目 , 租赁建筑面积 2150m2。
项目建成后 生产 ICU 病床塑料配件 1500 万件 /年汽车塑料配件 10 万件 /
年其他产品塑料配件 1000 万件 /年金属塑料模具 50 套 /年 ,主要工艺包括 上
模加热注塑冷却顶出机加工等 。
本项目总投资 800 万元人民币 ,其 中环保投资约 16 万元人民币,占项目总
投资的 2%。
2. 规划相容性
本项目 不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 本及 2021 其修改内容
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 2014年版 及 (略) 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 限制和淘汰类 2020 年版 的 限制类和淘汰类 不属于金
山区工业项目环保严格控制准入目录清单 2020年版禁止准入项目, 故项目
建设符合国家 和地区 区域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 金山 吕巷 镇 工业地块 内,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金山区用
地规划要求。
3. 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 设备安装产生的少量粉尘 。 施工场所位于现有
厂房内,且工程量不大,时间较短,少量粉尘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不涉及土建,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时的钻孔敲打锤击等
机械噪声。施工场所位于室内,且无高噪声施工设备,钻孔敲打等噪声经建筑
物阻挡后,对敏感点造成的影响很小。施工时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
值 GB12523-2011,昼间 70dB(A),夜间 55dB(A),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
工作在昼间进行。
本项目施工废水 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 BOD5
NH3-N SS等,生活污水利用厂区原有污水管网,全部纳管排放,不会对周边地
表水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包装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备
安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综上所述,施工期影响将随本项目的建成而消失。只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严 (略) 相关标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施工设备,并积极采取有针
对性的措施,则施工期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4. 建设项目运营期环境污染影响及防治措施
4.1大气污染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氨苯*烯
*烯腈 1,3-*二烯及臭气浓度等 和 火花机在加工过程中使用火花油,火花油
在受热高温情况 产生 的 油雾 。
本项目建设方拟将注塑作业区车间保持密闭,设有 1 个出入口,且生产车间
的所有窗户均关闭。生产车间注塑作业区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为 75%,
风机风量约为 12000m3/h后进入车间对应的改性活性炭吸附箱吸附本项目的
产生浓度较低,活性炭吸附效率 50%处理后,生产车间内有机废气通过一个
15m高的 1排气筒排放。 (略) 工业固定 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引,
一套完善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可以长期保持 VOCs 去除率不低于 90%,项目产生
的浓度较低,项目使用高碘值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按
50%计。
同时 建设单位拟 设置 1 套双头集气 的油雾净化装置,根据企业情况最多 2 台
火花机同时运行 ,集气罩负压收集 集气罩捕集效率 75%, 风机风量为
1000m3/h, 废气经收集后,再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 处理效率 90% 后车间内
排放 。
经分析,项目建成后 1排气筒排放的氨非*烷总烃苯*烯*烯腈
1,3-*二烯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1/1025-2016表 1的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厂界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9中限值*烯腈 1,3-*二烯厂界浓度达
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表 3中限值氨苯*烯臭气
浓度厂界浓度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1/1025-2016)表 4表
3中限值。 厂区内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准 GB37822-2019附录 A表 A.1限值要求。
4.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切削用水和冷却泵用水循环使用,自然损耗,均不
外排,仅产生生活污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 90%计,
为 327.6t/a,经 所在厂区 污水管网纳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 上海金
山 廊下污水处理厂 集中处理。
本项目污废水不进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4.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 CNC 加工中心磨床火花机铣床线切
割破碎机冷却泵和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类比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
程技术导则 (HJ2034-2013)相关设备噪声源源强及设备厂家提供的数据,源强约
6080dB(A)。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厂房为水泥墙体,建筑隔声降噪量按 20dB(A)计
空压机 1 台位于厂房外南侧,冷水机在厂房南侧设置 2 台,空压机和冷水机均设
有基础减震,并安装隔声罩,隔声量不小于 15dB(A)。本项目白天运行,噪声设
备中模具加工车间设备不同时运行根据目前企业员工配置最多一半设备同时运
行,物料 收集后在下班前集中粉碎,粉碎机平均每台每天工作约 1h,各类边角
料每次粉碎量有限,因此最多同时运行 2 台,不会同时运行。 经预测分析正常工
况下, 厂界噪声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区标准即昼间 65dB(A),且项目周围 50 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不
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超标影响。
因此,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对声环境影响较小,基本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
域的声环境质量标准类别。
4.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
般工业固 体废物包括废金属边角料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火花油机油包
装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塑料边角料企业根据产品进行分类收集后粉碎
后自用到生产,不产生相关废塑料边角料。
生活垃圾暂存于 厂区 垃圾房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工业废物 委托一
般固废单位外运处置 危险废物,危废暂存点设置满足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 GB18597-2023规定 ,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合规处置 。
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 可 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 总量控制
本项目属于文件中附件所列范围的建设项目,对新增的 VOCs需实施总量削
减替代,另因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且纳管排放,不属于要求的核算范围内。 经核
算 项目的总量控制要求 见下表 。
表 1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表
类别 污染物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废气
1排气筒 VOCs t/a 0.08925 0.0558 0.03347
无组织 生产车间 VOCs t/a 0.022 0 0.022
合计 VOCs t/a 0.08925 0.0558 0.0558
根据沪环评 2023 104号,废气废水污染物: SO2颗粒物 NOx VOCs
和 COD单项主要污染物的新增量小于 0.1吨 /年含 0.1吨 /年以及 NH3-N的新
增量小于 0.01吨 /年含 0.01吨 /年的建设项目,新增总量由政府以生态环境
部门为主统筹削减替代来源,建设单位无需在报批环评文件时提交建设项目新
增总量削减替代来源说明。
本项目属于此类项目,因此由政府以生态环境部门为主统筹削减替代来
源。
6. 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是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中,以增加
生态效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对生产过程,要求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
汰有毒原材料,减降所有废物的数量和毒性。
本项目设备较为先进工艺成熟可靠采用电能为主要能源,为清洁能
源,企业从源头上尽量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可得到有效治
理,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7. 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略) 的产业政策,并与所在工业区规划及规划环
评相容项目新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
地表水声环境土壤和地下水的环 境影响可接受,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
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在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
因此,在有效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
护的角度评价,本项目建设可行。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1. 项目概况
优 (略) 租赁 上海 (略) 位于 (略)
金山区吕巷镇荣东路 800号 5幢 1层厂房 建设 年产 200吨塑料制品 50套模具生
产项目 , 租赁建筑面积 2150m2。
项目建成后 生产 ICU 病床塑料配件 1500 万件 /年汽车塑料配件 10 万件 /
年其他产品塑料配件 1000 万件 /年金属塑料模具 50 套 /年 ,主要工艺包括 上
模加热注塑冷却顶出机加工等 。
本项目总投资 800 万元人民币 ,其 中环保投资约 16 万元人民币,占项目总
投资的 2%。
2. 规划相容性
本项目 不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 本及 2021 其修改内容
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 2014年版 及 (略) 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 限制和淘汰类 2020 年版 的 限制类和淘汰类 不属于金
山区工业项目环保严格控制准入目录清单 2020年版禁止准入项目, 故项目
建设符合国家 和地区 区域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 金山 吕巷 镇 工业地块 内,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金山区用
地规划要求。
3. 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 设备安装产生的少量粉尘 。 施工场所位于现有
厂房内,且工程量不大,时间较短,少量粉尘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不涉及土建,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时的钻孔敲打锤击等
机械噪声。施工场所位于室内,且无高噪声施工设备,钻孔敲打等噪声经建筑
物阻挡后,对敏感点造成的影响很小。施工时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
值 GB12523-2011,昼间 70dB(A),夜间 55dB(A),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
工作在昼间进行。
本项目施工废水 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 BOD5
NH3-N SS等,生活污水利用厂区原有污水管网,全部纳管排放,不会对周边地
表水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包装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备
安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综上所述,施工期影响将随本项目的建成而消失。只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严 (略) 相关标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施工设备,并积极采取有针
对性的措施,则施工期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4. 建设项目运营期环境污染影响及防治措施
4.1大气污染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氨苯*烯
*烯腈 1,3-*二烯及臭气浓度等 和 火花机在加工过程中使用火花油,火花油
在受热高温情况 产生 的 油雾 。
本项目建设方拟将注塑作业区车间保持密闭,设有 1 个出入口,且生产车间
的所有窗户均关闭。生产车间注塑作业区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为 75%,
风机风量约为 12000m3/h后进入车间对应的改性活性炭吸附箱吸附本项目的
产生浓度较低,活性炭吸附效率 50%处理后,生产车间内有机废气通过一个
15m高的 1排气筒排放。 (略) 工业固定 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引,
一套完善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可以长期保持 VOCs 去除率不低于 90%,项目产生
的浓度较低,项目使用高碘值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按
50%计。
同时 建设单位拟 设置 1 套双头集气 的油雾净化装置,根据企业情况最多 2 台
火花机同时运行 ,集气罩负压收集 集气罩捕集效率 75%, 风机风量为
1000m3/h, 废气经收集后,再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 处理效率 90% 后车间内
排放 。
经分析,项目建成后 1排气筒排放的氨非*烷总烃苯*烯*烯腈
1,3-*二烯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1/1025-2016表 1的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厂界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9中限值*烯腈 1,3-*二烯厂界浓度达
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表 3中限值氨苯*烯臭气
浓度厂界浓度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1/1025-2016)表 4表
3中限值。 厂区内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准 GB37822-2019附录 A表 A.1限值要求。
4.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切削用水和冷却泵用水循环使用,自然损耗,均不
外排,仅产生生活污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 90%计,
为 327.6t/a,经 所在厂区 污水管网纳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 上海金
山 廊下污水处理厂 集中处理。
本项目污废水不进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4.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 CNC 加工中心磨床火花机铣床线切
割破碎机冷却泵和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类比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
程技术导则 (HJ2034-2013)相关设备噪声源源强及设备厂家提供的数据,源强约
6080dB(A)。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厂房为水泥墙体,建筑隔声降噪量按 20dB(A)计
空压机 1 台位于厂房外南侧,冷水机在厂房南侧设置 2 台,空压机和冷水机均设
有基础减震,并安装隔声罩,隔声量不小于 15dB(A)。本项目白天运行,噪声设
备中模具加工车间设备不同时运行根据目前企业员工配置最多一半设备同时运
行,物料 收集后在下班前集中粉碎,粉碎机平均每台每天工作约 1h,各类边角
料每次粉碎量有限,因此最多同时运行 2 台,不会同时运行。 经预测分析正常工
况下, 厂界噪声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区标准即昼间 65dB(A),且项目周围 50 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不
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超标影响。
因此,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对声环境影响较小,基本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
域的声环境质量标准类别。
4.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
般工业固 体废物包括废金属边角料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火花油机油包
装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塑料边角料企业根据产品进行分类收集后粉碎
后自用到生产,不产生相关废塑料边角料。
生活垃圾暂存于 厂区 垃圾房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工业废物 委托一
般固废单位外运处置 危险废物,危废暂存点设置满足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 GB18597-2023规定 ,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合规处置 。
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 可 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 总量控制
本项目属于文件中附件所列范围的建设项目,对新增的 VOCs需实施总量削
减替代,另因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且纳管排放,不属于要求的核算范围内。 经核
算 项目的总量控制要求 见下表 。
表 1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表
类别 污染物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废气
1排气筒 VOCs t/a 0.08925 0.0558 0.03347
无组织 生产车间 VOCs t/a 0.022 0 0.022
合计 VOCs t/a 0.08925 0.0558 0.0558
根据沪环评 2023 104号,废气废水污染物: SO2颗粒物 NOx VOCs
和 COD单项主要污染物的新增量小于 0.1吨 /年含 0.1吨 /年以及 NH3-N的新
增量小于 0.01吨 /年含 0.01吨 /年的建设项目,新增总量由政府以生态环境
部门为主统筹削减替代来源,建设单位无需在报批环评文件时提交建设项目新
增总量削减替代来源说明。
本项目属于此类项目,因此由政府以生态环境部门为主统筹削减替代来
源。
6. 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是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中,以增加
生态效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对生产过程,要求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
汰有毒原材料,减降所有废物的数量和毒性。
本项目设备较为先进工艺成熟可靠采用电能为主要能源,为清洁能
源,企业从源头上尽量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可得到有效治
理,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7. 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略) 的产业政策,并与所在工业区规划及规划环
评相容项目新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
地表水声环境土壤和地下水的环 境影响可接受,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
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在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
因此,在有效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
护的角度评价,本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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