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供电公司《宿州四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供电公司《宿州四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 (略) (略) (略) 《宿州四铺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宿州四铺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 埇桥区朱仙庄镇桃沟路与博学路交口西北角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 ||
公示时间: | 2023-09-07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宿州四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埇桥区朱仙庄镇桃沟路与博学路交口西北角 项目投资:6890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宿州四铺110kV 变电站为无人值守变电站,正常运行时仅日常巡检人员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线路运行时无废水产生。 噪声:变电站采用户内型布置,主变安装在独立变压器室内,变电站选用低噪声主变,降低其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贡献值;运行期加强变电站内主变及相关设备等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声环境影响。 固废:宿州四铺110kV 变电站为无人值守变电站,日常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平时暂存于变电站垃圾箱中,定期送至附近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变电站的铅蓄电池因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需要更换时会产生废铅蓄电池,站内主变等含油设备维修或事故时会产生废变压器油。本工程运行阶段产生废旧铅酸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需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向环保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转移联单,并按照《 (略) 关于加强废油和废铅酸电池管理的通知》(电科信工作〔2016〕254号) (略) 物资管理中心集中回收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站内不设置危废暂存放置点。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
邮箱: | 通讯地址: | (略) 高新区埇上路566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 (略) (略) (略) 《宿州四铺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宿州四铺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 埇桥区朱仙庄镇桃沟路与博学路交口西北角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 ||
公示时间: | 2023-09-07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宿州四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埇桥区朱仙庄镇桃沟路与博学路交口西北角 项目投资:6890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宿州四铺110kV 变电站为无人值守变电站,正常运行时仅日常巡检人员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线路运行时无废水产生。 噪声:变电站采用户内型布置,主变安装在独立变压器室内,变电站选用低噪声主变,降低其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贡献值;运行期加强变电站内主变及相关设备等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声环境影响。 固废:宿州四铺110kV 变电站为无人值守变电站,日常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平时暂存于变电站垃圾箱中,定期送至附近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变电站的铅蓄电池因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需要更换时会产生废铅蓄电池,站内主变等含油设备维修或事故时会产生废变压器油。本工程运行阶段产生废旧铅酸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需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向环保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转移联单,并按照《 (略) 关于加强废油和废铅酸电池管理的通知》(电科信工作〔2016〕254号) (略) 物资管理中心集中回收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站内不设置危废暂存放置点。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
邮箱: | 通讯地址: | (略) 高新区埇上路5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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