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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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报告表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1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贡山分局);传 真:088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度假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贡山县*中洛镇*生村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怒江州贡山县*中洛镇*生村,选址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高黎贡山片区缓冲区、“三江并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项目于2020年开始动工建设,已完成部分工程建设,2022年3月31日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在未取得环评行政许可前不得开工建设,目前建设单位已停止建设并缴纳罚款。项目代码:2107-*-04-01-*,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怒江州贡山县*中洛镇*生村,地理坐标:东经98°36′59.709″,北纬28°2′0.693″。项目投资:总投资3600万元,环保投资为296.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8.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12800m2,总建筑面积为7307.5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酒店客房建筑、酒吧建筑、酒店接待厅建筑、特产博览中心建筑、木屋建筑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景观绿化、道路、污水处理站等公用、辅助、环保工程。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对敏感区的影响1.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但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高黎贡山片区缓冲区、“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及怒江州“三线一单”优先保护单元;2.对土地利用影响;3.对植被及植物影响;4.对动物的影响;

二、环境空气工程建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交通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和车辆废气以及装修废气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汽车尾气、厨房油烟及污水处理站、垃圾桶等产生的恶臭及备用发电机废气。

三、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雨季径流;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及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

四、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及进出车辆的噪声;

五、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粪便。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化粪池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厨余垃圾。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尽量采取避让措施,减少对敏感区的占用;在开工前应当征得“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地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环境空气

施工期采取在洒水降尘、设置施工围挡,控制土石方扬尘;施工材料等的堆放、装卸应及时遮盖、封闭、洒水;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不良影响。

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汽车尾气、厨房油烟及污水处理站、垃圾桶等产生的恶臭及备用发电机废气,厨房油烟产生后经处理效率为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采取池体加盖密封、周边设置绿化带;垃圾桶恶臭产生量较少,通过采取日产日清的措施;

3.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雨季径流;施工废水经设置一座20m3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及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水产生后,餐饮废水经1m3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余生活污水一起进入100m3化粪池预处理,再经8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水质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后,其中晴天部分用于项目区绿化浇水,用水量5679.36m3/a;剩余回用不完部分通过设置一座470m3污水暂存池收集暂存后用罐车运至*中洛特色小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项目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及进出车辆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措施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粪便,外借 (略) 场购买,不设置取土场、弃土场,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绿化区域,并进行临时防护,施工期建筑垃圾拟分类收集,钢筋头、废木料等进行回收处理,不可回收部分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部门运往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化粪池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厨余垃圾。生活垃圾产生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系统及化粪池污泥产生后定期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处置,厨余垃圾产生后委托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6.土壤及地下水

对柴油储存区、污水处理系统等进行分区防渗、定期巡查、检修,防止柴油及污水渗入地下水及土壤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略) 度假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1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贡山分局);传 真:088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度假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贡山县*中洛镇*生村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怒江州贡山县*中洛镇*生村,选址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高黎贡山片区缓冲区、“三江并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项目于2020年开始动工建设,已完成部分工程建设,2022年3月31日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在未取得环评行政许可前不得开工建设,目前建设单位已停止建设并缴纳罚款。项目代码:2107-*-04-01-*,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怒江州贡山县*中洛镇*生村,地理坐标:东经98°36′59.709″,北纬28°2′0.693″。项目投资:总投资3600万元,环保投资为296.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8.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12800m2,总建筑面积为7307.5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酒店客房建筑、酒吧建筑、酒店接待厅建筑、特产博览中心建筑、木屋建筑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景观绿化、道路、污水处理站等公用、辅助、环保工程。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对敏感区的影响1.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但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高黎贡山片区缓冲区、“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及怒江州“三线一单”优先保护单元;2.对土地利用影响;3.对植被及植物影响;4.对动物的影响;

二、环境空气工程建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交通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和车辆废气以及装修废气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汽车尾气、厨房油烟及污水处理站、垃圾桶等产生的恶臭及备用发电机废气。

三、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雨季径流;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及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

四、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及进出车辆的噪声;

五、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粪便。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化粪池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厨余垃圾。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尽量采取避让措施,减少对敏感区的占用;在开工前应当征得“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地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环境空气

施工期采取在洒水降尘、设置施工围挡,控制土石方扬尘;施工材料等的堆放、装卸应及时遮盖、封闭、洒水;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不良影响。

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汽车尾气、厨房油烟及污水处理站、垃圾桶等产生的恶臭及备用发电机废气,厨房油烟产生后经处理效率为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采取池体加盖密封、周边设置绿化带;垃圾桶恶臭产生量较少,通过采取日产日清的措施;

3.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雨季径流;施工废水经设置一座20m3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及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水产生后,餐饮废水经1m3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余生活污水一起进入100m3化粪池预处理,再经8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水质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后,其中晴天部分用于项目区绿化浇水,用水量5679.36m3/a;剩余回用不完部分通过设置一座470m3污水暂存池收集暂存后用罐车运至*中洛特色小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项目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及进出车辆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措施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粪便,外借 (略) 场购买,不设置取土场、弃土场,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绿化区域,并进行临时防护,施工期建筑垃圾拟分类收集,钢筋头、废木料等进行回收处理,不可回收部分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部门运往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化粪池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厨余垃圾。生活垃圾产生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系统及化粪池污泥产生后定期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处置,厨余垃圾产生后委托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6.土壤及地下水

对柴油储存区、污水处理系统等进行分区防渗、定期巡查、检修,防止柴油及污水渗入地下水及土壤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略) 度假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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