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湖荡镇东夏村沈家浜产业区域灯光亮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批复
关于石湖荡镇东夏村沈家浜产业区域灯光亮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批复
关于石湖荡镇东夏村沈家浜产业区域
灯光亮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深度)的批复
(略) 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关于报送石湖荡镇东夏村沈家浜产业区域灯光亮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请示》(石府〔2023〕93号)和《石湖荡镇东夏村沈家浜产业区域灯光亮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等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湖荡镇东夏村沈家浜产业区域灯光亮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 (略) 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石湖荡镇东夏村沈家浜产业区域。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东夏村沈家浜产业区域进行灯光亮化,具体内容包含洗墙灯477套、LED灯带62米、投光灯219套、太阳能路灯17套、地面射灯335套、开关箱34个、投影仪7台、配电箱3台等,并完成道路开挖及修复、路灯基础、电缆预埋等项目。
五、工程概算:本项目总投资为315.6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88.27万元,其他建设费用为27.3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石湖荡镇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接文后,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下一阶段中按照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需遵循相关意见规范执行。按照国家、本市和区相关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各项审批手续,抓紧项目建设推进,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
特此批复
附件:1.意见征询
2.专家评审意见
3.评审意见的回复
4.专业条线意见
(略) 松 (略) 容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略) 松 (略) 容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印发 |
附件1 意见征询
附件2 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3 评审意见的回复
附件4 专业条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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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湖荡镇东夏村沈家浜产业区域
灯光亮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深度)的批复
(略) 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关于报送石湖荡镇东夏村沈家浜产业区域灯光亮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请示》(石府〔2023〕93号)和《石湖荡镇东夏村沈家浜产业区域灯光亮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等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湖荡镇东夏村沈家浜产业区域灯光亮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 (略) 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石湖荡镇东夏村沈家浜产业区域。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东夏村沈家浜产业区域进行灯光亮化,具体内容包含洗墙灯477套、LED灯带62米、投光灯219套、太阳能路灯17套、地面射灯335套、开关箱34个、投影仪7台、配电箱3台等,并完成道路开挖及修复、路灯基础、电缆预埋等项目。
五、工程概算:本项目总投资为315.6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88.27万元,其他建设费用为27.3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石湖荡镇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接文后,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下一阶段中按照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需遵循相关意见规范执行。按照国家、本市和区相关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各项审批手续,抓紧项目建设推进,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
特此批复
附件:1.意见征询
2.专家评审意见
3.评审意见的回复
4.专业条线意见
(略) 松 (略) 容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略) 松 (略) 容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印发 |
附件1 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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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评审意见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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