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谱尼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扩建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关于天津谱尼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扩建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 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谱尼医 (略) 扩建实验室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天津谱尼医 (略) 扩建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环外)海泰西路18号西5-103 |
建设单位 | 天津谱尼医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
项目概况 | 天津谱尼医 (略) 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环外)海泰西路18号西5-103,主要从事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该公司拟投资303万元,利用海泰西路18号西5-103闲置区域及新租赁5-203-1空置厂房,建设扩建实验室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1165.77平方米,购置相关试验仪器、设备,用于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和临床化学专业的常规试剂盒检测等,项目建成后新增年检测量75万份,全厂年检测量220万份。该项目环保投资2万元,主要用于营运期噪声治理、风险防范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分析结论: (一)实验过程产生的少量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微负压收集,通过自带高效过滤系统及紫外消毒系统处理后,由实验室排风系统排放;消毒过程及试剂挥发产生的废气通过实验室排风系统收集后,经“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1根现有27m高排气筒P1排放。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纯水机制备系统排浓水、高压灭菌消毒废水及实验室洗消废水依托现有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集中统一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中粪大肠菌群数、pH、CODcr、SS、BOD5、氨氮、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污染物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相应限值要求,总磷、总氮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生物安全柜、送排风机、纯水制备设备及高速离心机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一般废包装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略) 管理部门清运;废纯水机滤膜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厂家定期更换;废防护用品、检验废物、废滤材、废荧光灯管、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MBR膜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 |
2023年9月7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 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谱尼医 (略) 扩建实验室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天津谱尼医 (略) 扩建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环外)海泰西路18号西5-103 |
建设单位 | 天津谱尼医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
项目概况 | 天津谱尼医 (略) 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环外)海泰西路18号西5-103,主要从事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该公司拟投资303万元,利用海泰西路18号西5-103闲置区域及新租赁5-203-1空置厂房,建设扩建实验室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1165.77平方米,购置相关试验仪器、设备,用于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和临床化学专业的常规试剂盒检测等,项目建成后新增年检测量75万份,全厂年检测量220万份。该项目环保投资2万元,主要用于营运期噪声治理、风险防范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分析结论: (一)实验过程产生的少量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微负压收集,通过自带高效过滤系统及紫外消毒系统处理后,由实验室排风系统排放;消毒过程及试剂挥发产生的废气通过实验室排风系统收集后,经“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1根现有27m高排气筒P1排放。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纯水机制备系统排浓水、高压灭菌消毒废水及实验室洗消废水依托现有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集中统一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中粪大肠菌群数、pH、CODcr、SS、BOD5、氨氮、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污染物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相应限值要求,总磷、总氮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生物安全柜、送排风机、纯水制备设备及高速离心机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一般废包装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略) 管理部门清运;废纯水机滤膜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厂家定期更换;废防护用品、检验废物、废滤材、废荧光灯管、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MBR膜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 |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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