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东部乡村单元部分地块专项规划》草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东部乡村单元部分地块专项规划》草案
为保障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层次)编制审批管理操作规程》的要求,对《浦东新区唐镇东部乡村单元部分地块专项规划》草案开展公示。
规划名称:《浦东新区唐镇东部乡村单元部分地块专项规划》
公示时间:2023年9月7日至10月6日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在2023年10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处(信封上请注明“《浦东新区唐镇东部乡村单元部分地块专项规划》公示反馈意见”)。
公示意见邮寄地址: (略) 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2号楼规划管理处
邮政编码:*传真:*
一、区位背景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唐镇城镇开发边界外,根据国家关于四线管控的相关要求,启动本次专项规划。基地位于张江科学城的扩区范围内,整体区位较好,交通出行便利,外部与生态郊野空间紧邻,依托浦东运河和沈沙港拥有大量的滨水岸线空间。
二、规划范围
规划项目位于浦东新区中东部地区的唐镇东部乡村单元,四至边界:东至浦东运河与东河塘港、南至沈沙港、西至现有城镇开发边界(川沙路、龙桂路、西河塘港)、北至现有城镇开发边界(唐镇吕家浜、雁晓路),总用地面积约24公顷。
三、功能定位
在唐镇2035总体规划中,川沙路以东、龙东大道以南区域定位以研发生产功能为主,本次专项规划编制将进一步衔接唐镇总规对区域的功能要求,定位为未来产业功能拓展的发展预留区。
四、土地利用
规划公共设施备建用地面积约10.6公顷;公共绿地面积约4.6公顷;市政设施用地面积约0.4公顷;道路用地面积约3.4公顷;水域面积约5.0公顷。
五、道路系统
规划范围涉及增加龙桂路、鸿卓路、雁晓路、怡湾路、 (略) 政道路。
六、生态系统
规划公共绿地主要沿浦东运河西岸、河塘港两岸、沈沙港北岸以及龙桂路北侧布局,形成水绿相容的生态空间体系。
七、文物保护
规划范围涉及小湾区公所、报恩桥、重庆桥等3处文物保护点,均为原址保留。
为保障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层次)编制审批管理操作规程》的要求,对《浦东新区唐镇东部乡村单元部分地块专项规划》草案开展公示。
规划名称:《浦东新区唐镇东部乡村单元部分地块专项规划》
公示时间:2023年9月7日至10月6日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在2023年10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处(信封上请注明“《浦东新区唐镇东部乡村单元部分地块专项规划》公示反馈意见”)。
公示意见邮寄地址: (略) 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2号楼规划管理处
邮政编码:*传真:*
一、区位背景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唐镇城镇开发边界外,根据国家关于四线管控的相关要求,启动本次专项规划。基地位于张江科学城的扩区范围内,整体区位较好,交通出行便利,外部与生态郊野空间紧邻,依托浦东运河和沈沙港拥有大量的滨水岸线空间。
二、规划范围
规划项目位于浦东新区中东部地区的唐镇东部乡村单元,四至边界:东至浦东运河与东河塘港、南至沈沙港、西至现有城镇开发边界(川沙路、龙桂路、西河塘港)、北至现有城镇开发边界(唐镇吕家浜、雁晓路),总用地面积约24公顷。
三、功能定位
在唐镇2035总体规划中,川沙路以东、龙东大道以南区域定位以研发生产功能为主,本次专项规划编制将进一步衔接唐镇总规对区域的功能要求,定位为未来产业功能拓展的发展预留区。
四、土地利用
规划公共设施备建用地面积约10.6公顷;公共绿地面积约4.6公顷;市政设施用地面积约0.4公顷;道路用地面积约3.4公顷;水域面积约5.0公顷。
五、道路系统
规划范围涉及增加龙桂路、鸿卓路、雁晓路、怡湾路、 (略) 政道路。
六、生态系统
规划公共绿地主要沿浦东运河西岸、河塘港两岸、沈沙港北岸以及龙桂路北侧布局,形成水绿相容的生态空间体系。
七、文物保护
规划范围涉及小湾区公所、报恩桥、重庆桥等3处文物保护点,均为原址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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