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0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相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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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相城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扩建生产高密度HDI互联板、FPC多层板项目、应用于高端设备、装备领域的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9月07日-2023年09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邮??? 箱:szsxcqsthjj.@126.com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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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扩建生产高密度HDI互联板、FPC多层板项目

相城区黄桥街道木巷村(旺盛路中环高架往西100米)

江 (略)

苏州大研 (略)

年生产HDI互联板、FPC多层板30万平方米项目

1.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现有项目氮磷生产废水、全厂含氰废气塔排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不得外排;现有项目不含氮磷废水经分类收集处理后 (略) (略) (黄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略) (黄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本项目其余生产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高铜废水、含镍废水、含铜废水、含锡废水、碱性废水、络合废水、酸性废水、铜氨废水、一般清洗废水、综合废水、中水回用系统浓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冷却水塔排水、酸碱废气喷淋塔排水、有机废气喷淋塔排水)经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起 (略) (略) (黄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略) (黄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建设单位应落实废气收集和净化技术,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棕化线、外层线路制作(喷砂前处理、中粗化前处理、DES线蚀刻显影段)、表面处理(化锡线)、OSP线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36米高1#排气筒排放,电镀铜(VCP1线)、外层线路制作(DES线去膜段)、外层线路制作(碱性蚀刻线部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36米高2#排气筒排放,内层线路制作(DES线)、电镀铜(VCP2线、VCP3线)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36米高3#排气筒排放,化金线金槽废气收集处理后经36米高4#排气筒排放,图形Ⅲ线、阻焊(喷砂前处理、超粗化前处理、显影)、沉铜(沉铜线)废气及*醛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0米高5#排气筒排放;电镀铜(全板Ⅱ线)、图形Ⅲ线、铜球清洗废气收集处理后经20米高6#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氰化氢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外层线路制作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0米高7#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阻焊(预烤)、阻焊油墨房工序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0米高8#排气筒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内层线路(两个前处理、DES线)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20米高9#排气筒排放,表面处理(化金前处理线、化金线除金槽外槽体、化金清洗线)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36米高12#排气筒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沉铜线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36米高11#排气筒排放,其中*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硫酸雾、氯化氢、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废气(负一层所有废气)、中转桶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米高13#排气筒排放,厂区废水处理设施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米高14#排气筒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阻焊(丝印、后烤)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0米15#排气筒排放,文字(丝印、烘烤、洗网)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36米16#排气筒排放,开料、镭射钻孔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0米17#排气筒排放,机械钻孔、切割、铣靶、成型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35米18#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加强对生产车间的管理,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以新带老”措施,执行《报告表》中相应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

3.建设单位应采取防振降噪措施,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

4.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为:粉尘(900-451-13),废线路板(900-045-49),含铜蚀刻液(酸)(398-004-22),干膜渣(900-016-13),感光材料菲林(398-001-16),退锡废液(398-005-34),含铜蚀刻液(碱)(398-004-22),废油墨(900-253-12),含镍废液(336-055-17),感光材料定影液(398-001-16),含金树脂(900-015-13),含铜污泥(398-005-22),含镍污泥(336-055-17),废包装容器(900-041-49),废滤芯(900-041-49),废活性炭(900-039-49),废矿物油(900-209-08),氰化氢空瓶(900-041-49),检测废液(900-047-49)。该项目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贮存,总面积不小于516m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废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签。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危险废物情况记录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应该委托持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禁止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废包装材料、废垫板、废塑料、废铁、废铜、废铝、废钻头、废铣刀及百管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外售处置,工业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外排,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工业固废仓库面积不小于117m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5.本项目以厂区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6.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总容积不小于550m3的应急事故池,防止运营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在该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前,按《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明确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频次、培训演练等具体实施要求,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你单位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7.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设置排放口及标识;按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

8.建设单位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执行环境监测制度,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和行业规范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9.项目建设施工期必须采取污染控制及治理措施。组织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并纳入工程监理。

2

应用于高端设备、装备领域的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相城区漕湖街道春兴路58号

苏州华亚 (略)

(略)

年新增液晶屏清洗柔性生产线5条、精密金属结构件8000余件项目

1.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现有项目生产废水经分质收集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不得外排;本项目生产废水(前处理废水、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清洗废水、退漆废水、碱喷淋废水)与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一起 (略) (略) (漕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略) (漕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建设单位应落实废气收集和净化技术,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喷漆、烘干废气经收集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通过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其中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二*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天然气燃烧废气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半自动喷粉线喷粉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全自动静电喷涂涂装线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单元式喷粉工序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5排气筒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喷粉、烘干工序废气经收集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其中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天然气燃烧废气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米高DA008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022);酸洗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米高DA009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喷砂工序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10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加强对生产车间的管理,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以新带老”措施,执行《报告表》中相应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

3.建设单位应采取防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切削液(900-006-09),含油金属屑(900-006-09),废漆渣(900-252-12),废过滤物(900-041-49),废活性炭(900-039-49),废油(900-249-08),物化污泥(336-064-17)、危险废包装材料(900-041-49)、废清洗剂(900-402-06)。该项目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贮存,总面积不小于110m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废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签。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危险废物情况记录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应该委托持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禁止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废垫板、报废电机、纸箱、塑料薄膜、劳保用品等经收集后外售处置,不得外排,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工业固废仓库面积不小于50m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5.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6.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运营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在该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前,按《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明确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频次、培训演练等具体实施要求,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你单位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7.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设置排放口及标识;按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

8.建设单位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执行环境监测制度,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和行业规范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9.项目建设施工期必须采取污染控制及治理措施。组织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并纳入工程监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扩建生产高密度HDI互联板、FPC多层板项目、应用于高端设备、装备领域的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9月07日-2023年09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邮??? 箱:szsxcqsthjj.@126.com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扩建生产高密度HDI互联板、FPC多层板项目

相城区黄桥街道木巷村(旺盛路中环高架往西100米)

江 (略)

苏州大研 (略)

年生产HDI互联板、FPC多层板30万平方米项目

1.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现有项目氮磷生产废水、全厂含氰废气塔排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不得外排;现有项目不含氮磷废水经分类收集处理后 (略) (略) (黄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略) (黄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本项目其余生产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高铜废水、含镍废水、含铜废水、含锡废水、碱性废水、络合废水、酸性废水、铜氨废水、一般清洗废水、综合废水、中水回用系统浓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冷却水塔排水、酸碱废气喷淋塔排水、有机废气喷淋塔排水)经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起 (略) (略) (黄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略) (黄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建设单位应落实废气收集和净化技术,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棕化线、外层线路制作(喷砂前处理、中粗化前处理、DES线蚀刻显影段)、表面处理(化锡线)、OSP线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36米高1#排气筒排放,电镀铜(VCP1线)、外层线路制作(DES线去膜段)、外层线路制作(碱性蚀刻线部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36米高2#排气筒排放,内层线路制作(DES线)、电镀铜(VCP2线、VCP3线)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36米高3#排气筒排放,化金线金槽废气收集处理后经36米高4#排气筒排放,图形Ⅲ线、阻焊(喷砂前处理、超粗化前处理、显影)、沉铜(沉铜线)废气及*醛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0米高5#排气筒排放;电镀铜(全板Ⅱ线)、图形Ⅲ线、铜球清洗废气收集处理后经20米高6#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氰化氢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外层线路制作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0米高7#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阻焊(预烤)、阻焊油墨房工序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0米高8#排气筒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内层线路(两个前处理、DES线)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20米高9#排气筒排放,表面处理(化金前处理线、化金线除金槽外槽体、化金清洗线)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36米高12#排气筒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沉铜线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36米高11#排气筒排放,其中*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硫酸雾、氯化氢、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废气(负一层所有废气)、中转桶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米高13#排气筒排放,厂区废水处理设施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米高14#排气筒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阻焊(丝印、后烤)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0米15#排气筒排放,文字(丝印、烘烤、洗网)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36米16#排气筒排放,开料、镭射钻孔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0米17#排气筒排放,机械钻孔、切割、铣靶、成型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35米18#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加强对生产车间的管理,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以新带老”措施,执行《报告表》中相应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

3.建设单位应采取防振降噪措施,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

4.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为:粉尘(900-451-13),废线路板(900-045-49),含铜蚀刻液(酸)(398-004-22),干膜渣(900-016-13),感光材料菲林(398-001-16),退锡废液(398-005-34),含铜蚀刻液(碱)(398-004-22),废油墨(900-253-12),含镍废液(336-055-17),感光材料定影液(398-001-16),含金树脂(900-015-13),含铜污泥(398-005-22),含镍污泥(336-055-17),废包装容器(900-041-49),废滤芯(900-041-49),废活性炭(900-039-49),废矿物油(900-209-08),氰化氢空瓶(900-041-49),检测废液(900-047-49)。该项目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贮存,总面积不小于516m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废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签。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危险废物情况记录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应该委托持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禁止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废包装材料、废垫板、废塑料、废铁、废铜、废铝、废钻头、废铣刀及百管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外售处置,工业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外排,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工业固废仓库面积不小于117m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5.本项目以厂区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6.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总容积不小于550m3的应急事故池,防止运营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在该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前,按《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明确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频次、培训演练等具体实施要求,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你单位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7.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设置排放口及标识;按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

8.建设单位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执行环境监测制度,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和行业规范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9.项目建设施工期必须采取污染控制及治理措施。组织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并纳入工程监理。

2

应用于高端设备、装备领域的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相城区漕湖街道春兴路58号

苏州华亚 (略)

(略)

年新增液晶屏清洗柔性生产线5条、精密金属结构件8000余件项目

1.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现有项目生产废水经分质收集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不得外排;本项目生产废水(前处理废水、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清洗废水、退漆废水、碱喷淋废水)与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一起 (略) (略) (漕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略) (漕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建设单位应落实废气收集和净化技术,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喷漆、烘干废气经收集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通过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其中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二*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天然气燃烧废气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半自动喷粉线喷粉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全自动静电喷涂涂装线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单元式喷粉工序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5排气筒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喷粉、烘干工序废气经收集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其中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天然气燃烧废气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米高DA008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022);酸洗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米高DA009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喷砂工序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10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加强对生产车间的管理,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以新带老”措施,执行《报告表》中相应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

3.建设单位应采取防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切削液(900-006-09),含油金属屑(900-006-09),废漆渣(900-252-12),废过滤物(900-041-49),废活性炭(900-039-49),废油(900-249-08),物化污泥(336-064-17)、危险废包装材料(900-041-49)、废清洗剂(900-402-06)。该项目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贮存,总面积不小于110m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废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签。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危险废物情况记录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应该委托持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禁止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废垫板、报废电机、纸箱、塑料薄膜、劳保用品等经收集后外售处置,不得外排,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工业固废仓库面积不小于50m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5.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6.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运营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在该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前,按《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明确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频次、培训演练等具体实施要求,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你单位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7.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设置排放口及标识;按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

8.建设单位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执行环境监测制度,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和行业规范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9.项目建设施工期必须采取污染控制及治理措施。组织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并纳入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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