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茂名市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茂名市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依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0〕1364号)、《 (略) 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我局组织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规定,我局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9月22日,上午9:30时。
二、听证会地点:茂南区自然资源局八楼807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听取听证会议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听证会须知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登记在本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等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本次项目基本情况,对项目基本情况有大致了解;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4、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记录,保守国家秘密。
5、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五、听证会应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纪律,不要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4、听证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六、听证会代表范围
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发改、统计、住建、土储、各镇等有关部门代表参加。
七、申请方式
凡符合上述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请在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9月12日17时)前携带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申请;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 0668-*
(略) 茂南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 8月 21 日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
成果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人 | 性质 | □法人 □公民 □其他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所在单位 | 职务 | |||
通讯地址 | ||||
申请理由 | ||||
相关工作经历或企业经营范围 | ||||
申请人签名并 加盖单位公章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仅供申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使用。
2、在提交本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听证机关有权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 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依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0〕1364号)、《 (略) 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我局组织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规定,我局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9月22日,上午9:30时。
二、听证会地点:茂南区自然资源局八楼807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听取听证会议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听证会须知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登记在本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等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本次项目基本情况,对项目基本情况有大致了解;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4、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记录,保守国家秘密。
5、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五、听证会应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纪律,不要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4、听证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六、听证会代表范围
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发改、统计、住建、土储、各镇等有关部门代表参加。
七、申请方式
凡符合上述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请在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9月12日17时)前携带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申请;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 0668-*
(略) 茂南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 8月 21 日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
成果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人 | 性质 | □法人 □公民 □其他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所在单位 | 职务 | |||
通讯地址 | ||||
申请理由 | ||||
相关工作经历或企业经营范围 | ||||
申请人签名并 加盖单位公章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仅供申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使用。
2、在提交本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听证机关有权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 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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