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茂名市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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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茂名市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依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0〕1364号)、《 (略) 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我局组织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规定,我局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9月22日,上午9:30时。

  二、听证会地点:茂南区自然资源局八楼807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听取听证会议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听证会须知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登记在本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等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本次项目基本情况,对项目基本情况有大致了解;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4、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记录,保守国家秘密。

  5、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五、听证会应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纪律,不要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4、听证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六、听证会代表范围

  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发改、统计、住建、土储、各镇等有关部门代表参加。

  七、申请方式

  凡符合上述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请在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9月12日17时)前携带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申请;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 0668-*

(略) 茂南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 8月 21 日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

成果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人

性质

□法人 □公民 □其他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职务

通讯地址

申请理由

相关工作经历或企业经营范围

申请人签名并

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仅供申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使用。

2、在提交本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听证机关有权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 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依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0〕1364号)、《 (略) 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我局组织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规定,我局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9月22日,上午9:30时。

  二、听证会地点:茂南区自然资源局八楼807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听取听证会议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听证会须知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登记在本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等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本次项目基本情况,对项目基本情况有大致了解;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4、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记录,保守国家秘密。

  5、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五、听证会应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纪律,不要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4、听证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六、听证会代表范围

  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发改、统计、住建、土储、各镇等有关部门代表参加。

  七、申请方式

  凡符合上述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请在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9月12日17时)前携带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申请;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 0668-*

(略) 茂南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 8月 21 日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

成果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人

性质

□法人 □公民 □其他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职务

通讯地址

申请理由

相关工作经历或企业经营范围

申请人签名并

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仅供申 (略) 茂南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使用。

2、在提交本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听证机关有权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 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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