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海山镇美宅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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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海山镇美宅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饶平县海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饶平县海山镇美宅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的实施,能够优化农村发展的硬环境,为农村经济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和注入强劲动力,促进农村地区非农产业的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有力地改善村容村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完善教育、文化、娱乐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因此,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211-*-20-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饶平县海山镇美宅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全村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约9490米;车行道路面3762平方米,巷道硬化19852.6平方米,增设步道1696.7平方米,挡墙新建48米;室外活动场地改造,增设坐凳,健身器材等;增设停车棚;新建公厕1座;修缮景观小节点4处;新建安装太阳能路灯及景观灯约173盏。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248.9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投资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开展项目后续设计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饶平县海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饶平县海山镇美宅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的实施,能够优化农村发展的硬环境,为农村经济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和注入强劲动力,促进农村地区非农产业的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有力地改善村容村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完善教育、文化、娱乐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因此,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211-*-20-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饶平县海山镇美宅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全村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约9490米;车行道路面3762平方米,巷道硬化19852.6平方米,增设步道1696.7平方米,挡墙新建48米;室外活动场地改造,增设坐凳,健身器材等;增设停车棚;新建公厕1座;修缮景观小节点4处;新建安装太阳能路灯及景观灯约173盏。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248.9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投资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开展项目后续设计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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