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酸硫化法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污酸硫化法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污酸硫化法处理项目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污酸硫化法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楚雄滇中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 (略)
建设地点:楚雄工业园区桃园工业地块楚雄滇中 (略) 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项目占地763m2,位于楚雄滇中 (略) 污酸处理站内,不新增占地。建设项目在含酸废水产生量不变的情况下,在污酸处理站前端新增硫化处理工序,采用硫化氢去除污酸中砷、铜等重金属,减少危废渣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套污酸硫化反应系统、一套硫化氢产气系统、一套硫酸钠蒸发系统(利用现有硫酸铵蒸发系统)、一套石膏中和系统(改造现有系统)、一套石灰铁盐系统(改造现有系统)、硫化尾气处理系统、污泥压滤系统。项目保留现有梯级除砷及石膏中和管道系统,新增污酸原液泵出口开旁通管至1#中和反应池,当来水砷浓含量较低或硫化系统故障及其他紧急情况时,使用现有梯级除砷及石灰铁盐处理系统。
环境保护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 | 污染物 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21 排气筒 | 硫化氢 | 硫化氢制备及硫化净化时采用的反应器均为密闭装置,硫化系统浓密机、浓缩池等主要设备加盖处理并设置通风点抽负压收集废气,污染物硫化氢收集后进入尾气吸收塔和除害塔,采用“污酸洗涤+碱液喷淋”两级吸收后,通过26m烟囱外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地表水环境 | 电石渣液配制用水 | SS | 电石渣液配制用水以石灰乳方式进入中和反应池,后经氧化、中和、浓缩等处理后回用 | — |
冲洗用水 | SS | 进入石膏工序1#中和反应池处理 | — | |
碱液配制用水 | NaOH | 废水与氢氧化钠溶液进入后续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 | |
生活污水 | COD、BOD、SS、NH3-N、动植物油等 |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 |
污酸废水 | 总铅、总镉、总镍、总砷、总汞、总钴 | 污酸处理站出水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间接排放标准,送至废水深度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200m3/d)进行下一步处理,深度水处理后的新水用于冷却系统补水等消耗,浓水用于熔炼冲渣、缓冷,不外排 | 《铜、镍、钻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 | |
声环境 | 厂界 | 连续等效A声级 | 基础减震、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依托厂内现有生活垃圾处理措施,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 处置率100% |
一般固废 | 石膏渣 | 最终鉴别确定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时外售综合利用, (略) 场影响时清运至建设单位苍岭渣场危废填埋场填埋处置;若属于危废则应按危废处置要求进行处置。石膏渣在鉴别前按照危废管理要求在厂内中和渣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分区隔离暂存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 |
危险废物 | 硫化砷渣 | 暂存于厂内现有中和渣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 |
中和渣 | 暂存于厂内现有中和渣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清运至苍岭渣场危废填埋场填埋处置或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1.地下水 污染防渗区分为重点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是指物料危害性大、对地下水环境隐患大的区域,包括储罐区、硫化反应车间、压滤车间;简单防渗区是指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区域或部位,如项目区其他地面。对储罐区、硫化反应车间、压滤车间防渗处理等,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2.土壤 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 ①主动控制:从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设备、废气、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②被动控制: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土壤,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处理。 ③实施覆盖项目区的土壤污染监控系统。 ④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一旦发现土壤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污染事故的发生,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 |||
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建成后,建设绿化面积,绿化可考虑选取乡土树种为主,易于存活,并注意乔、灌、花、草的结合,体现出有层次感的绿化景观。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拟建项目装置区的总图布置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相关的要求,拟建项目生产装置和公用辅助设施的防火间距满足规范的要求,各功能区、装置之间设有环形通道,并与厂区道路相连;在充分考虑安全防护距离的前提下,实现消防和疏散通道以及人货分流等问题。在消防设计方面,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消防法规。 (2)工艺技术和设备风险防范措施 生产装置和物料储运过程控制采用DCS系统,并设有越限报警和联锁保护系统,确保对危险物料的安全控制。所有设备和管道的强度、严密性及耐腐蚀性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在可能泄漏可有毒气体的位置装设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等设施。压力容器的设计及制造符合《压力容器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的工业标准规范。定型设备应选用安全可靠、技术成熟、有资质企业的产品。在适当的位置安装泄压阀,在事故条件下可能处于真空状况下的设备将采用可承受全真空的设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选材、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进行,选择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和检测,严禁违章操作,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应定期对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强制检测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测,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到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管道焊接应由具有焊接资质的专业人员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作业,所有焊缝均应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按《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无损检测,无损检测合格后应对所有工艺管道进行液压强度试验,在强度试验合格后,管线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高温高压的设备、管线要选用充分可靠的零部件和合适材料,并要经过探伤检查,焊接材料和焊缝还要经过机械、金相试验以及耐腐蚀试验。项目泵、阀门在设备选型时应注意选择类比质量好、可靠性强的设备,同时加强此类设备的重点巡视。建立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应当建立并保存设备采购、安装、确认的文件和记录。 (3)污染物排放监控防范措施 (略) 定期对废气排气口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情况,一旦发现出现烟气超标排放异常,立即由相关人员检查生产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运行情况,找出事故原因,立即进行修正,使系统恢复正常。定期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跟踪监测,确定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情况,掌握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并根据环境影响情况对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修正。 (4)储罐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为防止储罐泄漏事故的发生,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①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等文件要求根据储存的物料种类分别设置围堰和围堰内排水设施和收集池,事故情况下尽快收集泄漏物料。 ②储罐设置高低液位报警系统,并与进料关闭装置联锁。罐顶放空管设置阻火器,贮罐区设防雷设施,做好防雷接地。电器设备、照明设备采用防爆型,防止产生电火花。 ③罐区四周按要求设置固定式消防系统,同时配备移动式的消防器材,对储罐输送管道、罐体、阀门等进行经常性检查。 ④严格遵守动火制度,贮罐区附近严禁火源,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牌。 ⑤储罐设备、储存方式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⑥防止事故气态污染物向环境转移措施:泄漏挥发的气态有毒物料,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的泄漏可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也可用大量水冲洗,冲洗后的污染须经稀释后方可排放废水系统;泄漏量大的,应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也可用泡沫覆盖,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⑦按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价,对存在安全问题的提出整改方案,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5)火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①装置内各种建筑物的防火防爆设计应严格执行最新版本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2018年版)等相关规范。 ②各装置区内设有常规水消防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小型灭火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有明确的消防设备配置图表,保证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 ③易发生火灾的施工现场应悬挂严禁烟火的标示牌。 (6)项目应急疏散对象 根据大气风险预测结果,建议以泄漏区为中心划定300m环境风险防范区。发事故时,紧急隔离半径防范区内的人群应作为紧急撤离目标,并确保能够在1h内撤离至安置场所。现场紧急撤离时,按照事故现场风向、周边居民分布及公众对毒物应急剂量控制的规定,制定人员紧急撤离、疏散计划和医疗救护方案。同时厂内需要在高点设立明显的风向标,确定安全疏散路线。事故发生后,应根据泄漏的扩散情况及时通知政府相关部门,并通过厂区高音喇叭通知周边人群及时疏散。 (7)周边居民应急疏散通道及安置建议 当事故危及周边单位、居民时,应急疏散组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划分危险区域范围和隔离区范围,划定人员疏散路线和安全区。应急疏散组按指挥部的命令通知组织区域内的人员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通道撤离危险区域,并到安全集中点集合,清点到达人数,确保全体人员安全撤离。 根据预测,评价提出如下应急建议:发生或可能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企业的环境风险应急 (略) 应急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做好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和医疗救护工作,并根据事件情况和事故影响及时调整疏散范围。 2.地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防止事故废水外排,按照“单元-厂区-区域”的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设置环境风险事故水污染三级防控系统,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 3.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敷设全部采用明管,即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 (2)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处理;根据厂区可能发生渗漏的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结合厂区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储罐区、硫化反应车间、压滤车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3)在厂区及其周边布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监测井进行水质监测,若发现水质有较大变化时,需适当增加监测频率,密切关注地下水受污染程度,并查找水质变化原因;同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查出原因以便进行补救。 (4)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定期检查防渗层及管道的破损或破裂情况,若发现有破损或破裂部位须及时进行修补。结合污染物进入区域地下水后的扩散速度,但是发生事故导致污染物下渗进入地下水后,应立即向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对泄漏至地面的污染物及时进行清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阻断确认的污染源,防止污染物继续向下游地下水扩散;项目运行期间,需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避免污染物进入土壤及地下水含水层。 4.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措施 (1)在有毒气体可能泄漏的场所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探测仪,确保装置安全。 (2)建立监控机制,每半年应对容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危险源和危险区域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和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3)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把储罐区、硫化反应车间、中和渣暂存库、压滤车间等事故高发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和管理。 (4)严格落实24h值班制度,配备应急监测设备及人员, (略) 调度室、各部门室、社会人员的污染事故信息,及时采取应急监测方案,出动监测人员及分析人员,配合公司环保部门进行环境事故污染源的调查与处置。 (5)发生紧急污染事故时,监测人员应在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携带大气和水质等监测必要的监测设施及时进入处理现场采样,随时监控污染状况,为应急指挥提供依据。 (6)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队*,包括技术、灭火、疏散、抢修、现场救护、医疗、通讯等人员,配备有急救药箱、个人防护用品、消防布置图、现场平面布置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报警器、消防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及应急器材等应定期进行检测。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环境管理内容 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根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经费,对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与政府环境主管部门联系和协调环境管理相关事宜。实施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为具体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和采取某些补救措施提供依据和基本资料。 2.环境管理机构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设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事宜。企业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机构由管理部门负责,对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负责,并受主管单位及当地生态环境局的监督和指导。 3.环境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应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使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并通过经济杠杆来保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认真执行。 |
联系地址: (略) 永安路698号,邮编:*
联系电话:0878-*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7日
【关闭】
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污酸硫化法处理项目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污酸硫化法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楚雄滇中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 (略)
建设地点:楚雄工业园区桃园工业地块楚雄滇中 (略) 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项目占地763m2,位于楚雄滇中 (略) 污酸处理站内,不新增占地。建设项目在含酸废水产生量不变的情况下,在污酸处理站前端新增硫化处理工序,采用硫化氢去除污酸中砷、铜等重金属,减少危废渣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套污酸硫化反应系统、一套硫化氢产气系统、一套硫酸钠蒸发系统(利用现有硫酸铵蒸发系统)、一套石膏中和系统(改造现有系统)、一套石灰铁盐系统(改造现有系统)、硫化尾气处理系统、污泥压滤系统。项目保留现有梯级除砷及石膏中和管道系统,新增污酸原液泵出口开旁通管至1#中和反应池,当来水砷浓含量较低或硫化系统故障及其他紧急情况时,使用现有梯级除砷及石灰铁盐处理系统。
环境保护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 | 污染物 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21 排气筒 | 硫化氢 | 硫化氢制备及硫化净化时采用的反应器均为密闭装置,硫化系统浓密机、浓缩池等主要设备加盖处理并设置通风点抽负压收集废气,污染物硫化氢收集后进入尾气吸收塔和除害塔,采用“污酸洗涤+碱液喷淋”两级吸收后,通过26m烟囱外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地表水环境 | 电石渣液配制用水 | SS | 电石渣液配制用水以石灰乳方式进入中和反应池,后经氧化、中和、浓缩等处理后回用 | — |
冲洗用水 | SS | 进入石膏工序1#中和反应池处理 | — | |
碱液配制用水 | NaOH | 废水与氢氧化钠溶液进入后续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 | |
生活污水 | COD、BOD、SS、NH3-N、动植物油等 |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 |
污酸废水 | 总铅、总镉、总镍、总砷、总汞、总钴 | 污酸处理站出水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间接排放标准,送至废水深度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200m3/d)进行下一步处理,深度水处理后的新水用于冷却系统补水等消耗,浓水用于熔炼冲渣、缓冷,不外排 | 《铜、镍、钻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 | |
声环境 | 厂界 | 连续等效A声级 | 基础减震、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依托厂内现有生活垃圾处理措施,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 处置率100% |
一般固废 | 石膏渣 | 最终鉴别确定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时外售综合利用, (略) 场影响时清运至建设单位苍岭渣场危废填埋场填埋处置;若属于危废则应按危废处置要求进行处置。石膏渣在鉴别前按照危废管理要求在厂内中和渣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分区隔离暂存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 |
危险废物 | 硫化砷渣 | 暂存于厂内现有中和渣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 |
中和渣 | 暂存于厂内现有中和渣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清运至苍岭渣场危废填埋场填埋处置或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1.地下水 污染防渗区分为重点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是指物料危害性大、对地下水环境隐患大的区域,包括储罐区、硫化反应车间、压滤车间;简单防渗区是指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区域或部位,如项目区其他地面。对储罐区、硫化反应车间、压滤车间防渗处理等,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2.土壤 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 ①主动控制:从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设备、废气、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②被动控制: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土壤,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处理。 ③实施覆盖项目区的土壤污染监控系统。 ④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一旦发现土壤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污染事故的发生,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 |||
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建成后,建设绿化面积,绿化可考虑选取乡土树种为主,易于存活,并注意乔、灌、花、草的结合,体现出有层次感的绿化景观。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拟建项目装置区的总图布置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相关的要求,拟建项目生产装置和公用辅助设施的防火间距满足规范的要求,各功能区、装置之间设有环形通道,并与厂区道路相连;在充分考虑安全防护距离的前提下,实现消防和疏散通道以及人货分流等问题。在消防设计方面,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消防法规。 (2)工艺技术和设备风险防范措施 生产装置和物料储运过程控制采用DCS系统,并设有越限报警和联锁保护系统,确保对危险物料的安全控制。所有设备和管道的强度、严密性及耐腐蚀性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在可能泄漏可有毒气体的位置装设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等设施。压力容器的设计及制造符合《压力容器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的工业标准规范。定型设备应选用安全可靠、技术成熟、有资质企业的产品。在适当的位置安装泄压阀,在事故条件下可能处于真空状况下的设备将采用可承受全真空的设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选材、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进行,选择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和检测,严禁违章操作,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应定期对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强制检测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测,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到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管道焊接应由具有焊接资质的专业人员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作业,所有焊缝均应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按《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无损检测,无损检测合格后应对所有工艺管道进行液压强度试验,在强度试验合格后,管线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高温高压的设备、管线要选用充分可靠的零部件和合适材料,并要经过探伤检查,焊接材料和焊缝还要经过机械、金相试验以及耐腐蚀试验。项目泵、阀门在设备选型时应注意选择类比质量好、可靠性强的设备,同时加强此类设备的重点巡视。建立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应当建立并保存设备采购、安装、确认的文件和记录。 (3)污染物排放监控防范措施 (略) 定期对废气排气口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情况,一旦发现出现烟气超标排放异常,立即由相关人员检查生产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运行情况,找出事故原因,立即进行修正,使系统恢复正常。定期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跟踪监测,确定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情况,掌握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并根据环境影响情况对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修正。 (4)储罐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为防止储罐泄漏事故的发生,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①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等文件要求根据储存的物料种类分别设置围堰和围堰内排水设施和收集池,事故情况下尽快收集泄漏物料。 ②储罐设置高低液位报警系统,并与进料关闭装置联锁。罐顶放空管设置阻火器,贮罐区设防雷设施,做好防雷接地。电器设备、照明设备采用防爆型,防止产生电火花。 ③罐区四周按要求设置固定式消防系统,同时配备移动式的消防器材,对储罐输送管道、罐体、阀门等进行经常性检查。 ④严格遵守动火制度,贮罐区附近严禁火源,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牌。 ⑤储罐设备、储存方式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⑥防止事故气态污染物向环境转移措施:泄漏挥发的气态有毒物料,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的泄漏可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也可用大量水冲洗,冲洗后的污染须经稀释后方可排放废水系统;泄漏量大的,应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也可用泡沫覆盖,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⑦按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价,对存在安全问题的提出整改方案,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5)火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①装置内各种建筑物的防火防爆设计应严格执行最新版本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2018年版)等相关规范。 ②各装置区内设有常规水消防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小型灭火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有明确的消防设备配置图表,保证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 ③易发生火灾的施工现场应悬挂严禁烟火的标示牌。 (6)项目应急疏散对象 根据大气风险预测结果,建议以泄漏区为中心划定300m环境风险防范区。发事故时,紧急隔离半径防范区内的人群应作为紧急撤离目标,并确保能够在1h内撤离至安置场所。现场紧急撤离时,按照事故现场风向、周边居民分布及公众对毒物应急剂量控制的规定,制定人员紧急撤离、疏散计划和医疗救护方案。同时厂内需要在高点设立明显的风向标,确定安全疏散路线。事故发生后,应根据泄漏的扩散情况及时通知政府相关部门,并通过厂区高音喇叭通知周边人群及时疏散。 (7)周边居民应急疏散通道及安置建议 当事故危及周边单位、居民时,应急疏散组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划分危险区域范围和隔离区范围,划定人员疏散路线和安全区。应急疏散组按指挥部的命令通知组织区域内的人员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通道撤离危险区域,并到安全集中点集合,清点到达人数,确保全体人员安全撤离。 根据预测,评价提出如下应急建议:发生或可能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企业的环境风险应急 (略) 应急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做好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和医疗救护工作,并根据事件情况和事故影响及时调整疏散范围。 2.地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防止事故废水外排,按照“单元-厂区-区域”的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设置环境风险事故水污染三级防控系统,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 3.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敷设全部采用明管,即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 (2)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处理;根据厂区可能发生渗漏的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结合厂区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储罐区、硫化反应车间、压滤车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3)在厂区及其周边布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监测井进行水质监测,若发现水质有较大变化时,需适当增加监测频率,密切关注地下水受污染程度,并查找水质变化原因;同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查出原因以便进行补救。 (4)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定期检查防渗层及管道的破损或破裂情况,若发现有破损或破裂部位须及时进行修补。结合污染物进入区域地下水后的扩散速度,但是发生事故导致污染物下渗进入地下水后,应立即向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对泄漏至地面的污染物及时进行清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阻断确认的污染源,防止污染物继续向下游地下水扩散;项目运行期间,需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避免污染物进入土壤及地下水含水层。 4.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措施 (1)在有毒气体可能泄漏的场所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探测仪,确保装置安全。 (2)建立监控机制,每半年应对容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危险源和危险区域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和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3)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把储罐区、硫化反应车间、中和渣暂存库、压滤车间等事故高发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和管理。 (4)严格落实24h值班制度,配备应急监测设备及人员, (略) 调度室、各部门室、社会人员的污染事故信息,及时采取应急监测方案,出动监测人员及分析人员,配合公司环保部门进行环境事故污染源的调查与处置。 (5)发生紧急污染事故时,监测人员应在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携带大气和水质等监测必要的监测设施及时进入处理现场采样,随时监控污染状况,为应急指挥提供依据。 (6)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队*,包括技术、灭火、疏散、抢修、现场救护、医疗、通讯等人员,配备有急救药箱、个人防护用品、消防布置图、现场平面布置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报警器、消防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及应急器材等应定期进行检测。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环境管理内容 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根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经费,对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与政府环境主管部门联系和协调环境管理相关事宜。实施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为具体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和采取某些补救措施提供依据和基本资料。 2.环境管理机构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设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事宜。企业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机构由管理部门负责,对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负责,并受主管单位及当地生态环境局的监督和指导。 3.环境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应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使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并通过经济杠杆来保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认真执行。 |
联系地址: (略) 永安路698号,邮编:*
联系电话:0878-*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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