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8日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
通讯地址: (略) (略) 安达生态环境局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锅炉项目 | (略) (略) 万宝山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区)污水处理厂区内 | (略) (略) | 黑龙江 (略) | 建设二座锅炉房(热水锅炉房1#和蒸汽锅炉房2#),其中热水锅炉房1#内新建1台1.4MW燃气承压热水锅炉用于冬季办公室供暖,建设自动软化水净化器1套。蒸汽锅炉房2#内新建1台4t/h燃气蒸汽锅炉用于A2/O生化池池体保暖,建设自动软化水净化器1套。本项目总投资额为88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68%, (略) 万宝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面积。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供热由2台燃气锅炉提供。 (三)本项目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经处理后的污水水质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兴隆泡。 (四)本项目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运行期间锅炉废气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分别由锅炉房新建2根16m高排气筒排放。 (五)本项目选取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设备加强维护。厂界四周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六)本项目固废为废离子交换树脂,由更换单位回收处置,不进行暂存。废润滑油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要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国家有关环保、安全生产的要求,规范设备安装及运行,落实有关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定相应的环保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运营过程中,加强运营管理。 (八)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中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
责任单位: (略) 安达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8日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
通讯地址: (略) (略) 安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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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锅炉项目 | (略) (略) 万宝山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区)污水处理厂区内 | (略) (略) | 黑龙江 (略) | 建设二座锅炉房(热水锅炉房1#和蒸汽锅炉房2#),其中热水锅炉房1#内新建1台1.4MW燃气承压热水锅炉用于冬季办公室供暖,建设自动软化水净化器1套。蒸汽锅炉房2#内新建1台4t/h燃气蒸汽锅炉用于A2/O生化池池体保暖,建设自动软化水净化器1套。本项目总投资额为88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68%, (略) 万宝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面积。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供热由2台燃气锅炉提供。 (三)本项目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经处理后的污水水质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兴隆泡。 (四)本项目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运行期间锅炉废气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分别由锅炉房新建2根16m高排气筒排放。 (五)本项目选取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设备加强维护。厂界四周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六)本项目固废为废离子交换树脂,由更换单位回收处置,不进行暂存。废润滑油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要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国家有关环保、安全生产的要求,规范设备安装及运行,落实有关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定相应的环保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运营过程中,加强运营管理。 (八)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中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
责任单位: (略) 安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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