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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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飞翔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10万套玻璃纤维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太姥山镇水井头项目集中区G-1地块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约18亩),建筑面积约为8653.67平方米,购置切割机、打磨机、组装生产线、试水台等相关设备,形成年产10万套玻璃纤维制品(玻璃钢化粪池)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该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需配套建设隔油池+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地面冲洗及地面洒水使用。施工人员租住在周边村庄内,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住宅的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 (略) 太姥山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该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风天气施工、车辆采用遮盖、采取必要的防风抑尘设施,加强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可使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空气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3、噪声: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车辆。降噪措施为①选用低噪声型的施工设备,车辆在进出施工工地时严禁鸣笛,把人为造成的噪声控制在最低水平;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③合理安排施工噪声源布置,尽量将噪声强度大的施工机械布置在远离保护目标的位置。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将大大减轻,且噪声为短期影响,随着施工机械的停歇,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将消失。

4、固废:该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在工程结束前清扫干净。对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外运作为建筑材料二次利用;废金属经分拣、集中后由废旧金属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不能利用的碎砖、混凝土块等废料经集中收集后,由 (略) 运往指定地点统一处置。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依托周边民房居住,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理。

运营期

1、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切割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采用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2、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产品试验用水及职工的生活污水,产品试验用水循环使用,少量补充,不外排;外排废水为职工的生活污水,职工的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的化粪池预处理后废水污染物COD、BOD5、SS、氨氮的排放浓度可达到《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NH3-N排放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 (略) 太姥山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该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降噪措施为①合理布局:加工中心、抛丸机、排钻、专机等主要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生产车间内,并配套隔声降噪、减振措施;②项目选用噪声值相对较低设备,在设备安装时增设降噪减震设施,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③定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4、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切割打磨钻孔工序产生的玻璃钢边角料及布袋除尘收集的除尘灰渣、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桶、废机油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玻璃钢边角料、布袋除尘收集除尘灰渣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 传 真:0593-*

  通讯地址:福鼎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略) 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10万套玻璃纤维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太姥山镇水井头项目集中区G-1地块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约18亩),建筑面积约为8653.67平方米,购置切割机、打磨机、组装生产线、试水台等相关设备,形成年产10万套玻璃纤维制品(玻璃钢化粪池)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该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需配套建设隔油池+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地面冲洗及地面洒水使用。施工人员租住在周边村庄内,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住宅的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 (略) 太姥山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该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风天气施工、车辆采用遮盖、采取必要的防风抑尘设施,加强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可使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空气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3、噪声: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车辆。降噪措施为①选用低噪声型的施工设备,车辆在进出施工工地时严禁鸣笛,把人为造成的噪声控制在最低水平;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③合理安排施工噪声源布置,尽量将噪声强度大的施工机械布置在远离保护目标的位置。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将大大减轻,且噪声为短期影响,随着施工机械的停歇,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将消失。

4、固废:该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在工程结束前清扫干净。对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外运作为建筑材料二次利用;废金属经分拣、集中后由废旧金属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不能利用的碎砖、混凝土块等废料经集中收集后,由 (略) 运往指定地点统一处置。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依托周边民房居住,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理。

运营期

1、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切割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采用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2、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产品试验用水及职工的生活污水,产品试验用水循环使用,少量补充,不外排;外排废水为职工的生活污水,职工的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的化粪池预处理后废水污染物COD、BOD5、SS、氨氮的排放浓度可达到《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NH3-N排放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 (略) 太姥山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该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降噪措施为①合理布局:加工中心、抛丸机、排钻、专机等主要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生产车间内,并配套隔声降噪、减振措施;②项目选用噪声值相对较低设备,在设备安装时增设降噪减震设施,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③定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4、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切割打磨钻孔工序产生的玻璃钢边角料及布袋除尘收集的除尘灰渣、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桶、废机油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玻璃钢边角料、布袋除尘收集除尘灰渣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 传 真:0593-*

  通讯地址:福鼎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略) 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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