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美派斯杯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只不锈钢杯迁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关于《浙江美派斯杯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只不锈钢杯迁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由于租赁合同到期,因此企业实施迁建项目,搬迁完成后原有厂区不再进行生产经营,原有生产设施部分搬迁至新厂区,淘汰部分旧设备,同时新增部分设备,原有场地不再存在废气、废水、噪声等环境问题。原审批项目全部停产,不再生产经营。迁建项目企 (略) (略) (略) (略) 千祥镇镇西工业园区的闲置厂房,建筑占地面积3561.16m2,租赁建筑面积12117.03m2;购置割管机、水胀机、缩口机等国产设备,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0万只不锈钢杯的生产规模。
2023年8月31日,浙 (略) 根据《浙 (略) 年产300万只不锈钢杯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漆、固化、调漆、丝印、烘干废气所测苯系物、*酸酯类、颗粒物、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非*烷总烃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的表2中相应标准。
4、验收监测期间,抛光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烷总烃、苯系物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6标准,其中颗粒物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的二级标准。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6、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7、项目产生的危险废包装材料、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东阳 (略) 统一转运,金属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沉渣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名称:浙 (略) 年产300万只不锈钢杯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浙 (略)
建设地点: (略) 千祥镇镇西工业区
公示期限:2023年9月8日-2023年10月11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f06r)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 (略)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 (略) ,电话:0579-*
由于租赁合同到期,因此企业实施迁建项目,搬迁完成后原有厂区不再进行生产经营,原有生产设施部分搬迁至新厂区,淘汰部分旧设备,同时新增部分设备,原有场地不再存在废气、废水、噪声等环境问题。原审批项目全部停产,不再生产经营。迁建项目企 (略) (略) (略) (略) 千祥镇镇西工业园区的闲置厂房,建筑占地面积3561.16m2,租赁建筑面积12117.03m2;购置割管机、水胀机、缩口机等国产设备,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0万只不锈钢杯的生产规模。
2023年8月31日,浙 (略) 根据《浙 (略) 年产300万只不锈钢杯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漆、固化、调漆、丝印、烘干废气所测苯系物、*酸酯类、颗粒物、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非*烷总烃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的表2中相应标准。
4、验收监测期间,抛光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烷总烃、苯系物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6标准,其中颗粒物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的二级标准。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6、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7、项目产生的危险废包装材料、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东阳 (略) 统一转运,金属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沉渣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名称:浙 (略) 年产300万只不锈钢杯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浙 (略)
建设地点: (略) 千祥镇镇西工业区
公示期限:2023年9月8日-2023年10月11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f06r)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 (略)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 (略) ,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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