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五象新区玉洞西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C-15、地块及《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玉洞片区东部地区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D-01-6、D-04-2地块维护方案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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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五象新区玉洞西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C-15、地块及《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玉洞片区东部地区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D-01-6、D-04-2地块维护方案草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南宁五象新区玉洞西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C-15、D-27-04地块及《 (略) 五象新区玉洞片区东部地区(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D-01-6、D-04-2地块维护方案(草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国家、自 (略) 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四)《 (略) 五象新区概念性详细规划》、《南宁五象新区玉洞西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广西南宁五象新区玉洞片区东部地区(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五)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维护范围

本次维护地块具体范围为:(一)凤凰路以南、红玉路以东地块;(二)良玉大道以北、六锡路以东地块;(三)庆玉快速路以北、东风路以东地块;(四)良玉大道以南、玉象路以西地块。

三、规划维护主要内容

为完善加油站服务网络体系,深化落实“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绿色生态建设目标,同时加强土地利用集约利用水平,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拟将凤凰路以南、红玉路以东的局部公园绿地调整为加油站用地;良玉大道以北、六锡路以东的公交首末站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庆玉快速路以北、东风路以东的局部防护绿地调整为公交首末站用地;良玉大道以南、玉象路以西的局部村庄安置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具体内容详见公示图片。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10月11日。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自然资源局正门右侧)。

(三)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四)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cn

同时,将从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3日(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10月11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 (略) 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20室,邮编:*)。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南宁五象新区玉洞西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C-15、D-27-04地块及《 (略) 五象新区玉洞片区东部地区(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D-01-6、D-04-2地块维护方案(草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国家、自 (略) 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四)《 (略) 五象新区概念性详细规划》、《南宁五象新区玉洞西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广西南宁五象新区玉洞片区东部地区(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五)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维护范围

本次维护地块具体范围为:(一)凤凰路以南、红玉路以东地块;(二)良玉大道以北、六锡路以东地块;(三)庆玉快速路以北、东风路以东地块;(四)良玉大道以南、玉象路以西地块。

三、规划维护主要内容

为完善加油站服务网络体系,深化落实“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绿色生态建设目标,同时加强土地利用集约利用水平,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拟将凤凰路以南、红玉路以东的局部公园绿地调整为加油站用地;良玉大道以北、六锡路以东的公交首末站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庆玉快速路以北、东风路以东的局部防护绿地调整为公交首末站用地;良玉大道以南、玉象路以西的局部村庄安置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具体内容详见公示图片。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10月11日。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自然资源局正门右侧)。

(三)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四)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cn

同时,将从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3日(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10月11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 (略) 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20室,邮编:*)。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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