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设备工程询价的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设备工程询价的公告
新华区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全国司法行政指导中心建设确保视频点名常态化的通知》(司办通[2018]45号)、 (略) 司法厅《 (略) 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需面向社会采购指挥中心建设设备一批,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询价。
一、采购内容:指挥中心建设设备等物品(含安装调试)。
二、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询价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9月8日;
6.询价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 月12日;
7.成交原则:在满足资质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供应商报价,以质量优、价格合理成交。采购单位不对未中标报名单位解释原因。
四、需提供材料
1.一次性报价表(格式自制,按照工程内容分项报价,并附总价);
2.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有利于投标单位中标的合法资料。
报名文件一份正本,*份副本。正本单独封装,副本一起密封在档案袋内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16:00前递交至新华区司法局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 (略) 建设西路277号( (略) 内东四楼新华区司法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5-*
特此公告
(略) 新华区司法局
2023年9月8日
新华区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全国司法行政指导中心建设确保视频点名常态化的通知》(司办通[2018]45号)、 (略) 司法厅《 (略) 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需面向社会采购指挥中心建设设备一批,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询价。
一、采购内容:指挥中心建设设备等物品(含安装调试)。
二、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询价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9月8日;
6.询价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 月12日;
7.成交原则:在满足资质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供应商报价,以质量优、价格合理成交。采购单位不对未中标报名单位解释原因。
四、需提供材料
1.一次性报价表(格式自制,按照工程内容分项报价,并附总价);
2.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有利于投标单位中标的合法资料。
报名文件一份正本,*份副本。正本单独封装,副本一起密封在档案袋内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16:00前递交至新华区司法局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 (略) 建设西路277号( (略) 内东四楼新华区司法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5-*
特此公告
(略) 新华区司法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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