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序号7、序号8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关于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序号7、序号8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十二师党委办公室 十二师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二师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师党办发〔2022〕17号)要求,现对已完成的序号7、序号8整改任务整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序号7)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乏力,日常检查流于形式、不严不实,建筑工地裸露土方与建筑垃圾未覆盖,洒水降尘频次低等现象普遍存在,建筑工地及周边区域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严重。(序号8)建筑施工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仅部分联网接入环保监管平台,大部分设备未正常运行数据传输不稳定,在吸纳监控平台信息化监控手段沦为摆设。
整改目标:(序号7)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工地周围围挡、裸土及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道路及材料堆场硬化、工地湿法作业及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100%要求;(序号8)建筑施工工地在线监控平台全部正常运行。
完成情况:
建筑工地裸露土及建筑垃圾以按照要求进行覆盖,加大洒水降尘频次,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建筑在建项目扬尘治理台账。 (略) 设备维护人员对设备运行情况、数据传输不稳定情况进行了维护,确保扬尘监测数据实时动态更新。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师域内49个项目扬尘治理在线监测已全部接入兵团智慧工地平台,实时动态更新数据,随时调度抽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十二师住建局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至9月18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91-*
联系地址:五一农场党校
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7日
责任编辑:郝道宽根据十二师党委办公室 十二师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二师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师党办发〔2022〕17号)要求,现对已完成的序号7、序号8整改任务整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序号7)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乏力,日常检查流于形式、不严不实,建筑工地裸露土方与建筑垃圾未覆盖,洒水降尘频次低等现象普遍存在,建筑工地及周边区域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严重。(序号8)建筑施工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仅部分联网接入环保监管平台,大部分设备未正常运行数据传输不稳定,在吸纳监控平台信息化监控手段沦为摆设。
整改目标:(序号7)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工地周围围挡、裸土及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道路及材料堆场硬化、工地湿法作业及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100%要求;(序号8)建筑施工工地在线监控平台全部正常运行。
完成情况:
建筑工地裸露土及建筑垃圾以按照要求进行覆盖,加大洒水降尘频次,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建筑在建项目扬尘治理台账。 (略) 设备维护人员对设备运行情况、数据传输不稳定情况进行了维护,确保扬尘监测数据实时动态更新。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师域内49个项目扬尘治理在线监测已全部接入兵团智慧工地平台,实时动态更新数据,随时调度抽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十二师住建局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至9月18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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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五一农场党校
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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