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水利局关于批复2022年度吉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单位决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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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水利局关于批复2022年度吉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单位决算的通知

吉市水发〔2023〕132号  

(略) 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略) 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已经批准2 (略) 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22年度决算。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22年度本年收入160.5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28万元;本年支出168.21万元,结余分配0.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5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4.28万元,本年收入160.46万元;本年支出168.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5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单位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请你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好本单位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将公开情况反馈我局。经单位批复的所属单位决算,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四)请你单位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2022年度单位决算批复表

   (略) 水利局

   2023年8月28日

吉市水发〔2023〕132号  

(略) 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略) 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已经批准2 (略) 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22年度决算。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22年度本年收入160.5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28万元;本年支出168.21万元,结余分配0.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5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4.28万元,本年收入160.46万元;本年支出168.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5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单位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请你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好本单位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将公开情况反馈我局。经单位批复的所属单位决算,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四)请你单位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2022年度单位决算批复表

   (略) 水利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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