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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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经初步审查,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 (略) 天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天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835-*

序号

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

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李昭萍、高杰、高琬茹

高明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城厢镇东城街42号


建筑面积:44.87㎡;土地分摊面积:12.1㎡

营业用房/商业

李昭萍、高杰、高琬茹继承高明全50%产权

天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

经初步审查,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 (略) 天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天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835-*

序号

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

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李昭萍、高杰、高琬茹

高明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城厢镇东城街42号


建筑面积:44.87㎡;土地分摊面积:12.1㎡

营业用房/商业

李昭萍、高杰、高琬茹继承高明全50%产权

天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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