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精贯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精贯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环评文件、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略) | 年产2000万件笔电及安防压铸配件项目 | (略) 铜梁区蒲吕街道产业大道48号 | 重庆景临 (略) | 拟建项目租用重庆精 (略) 的厂房进行生产,包括厂房面积17110.87平方米。其中车间面积15164.58平方米,办公楼面积1946.29平方米。拟建项目组成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布置五金压铸生产区、包装区、表面前处理区域、喷粉区、模具维修区,建设年产2000万件笔电及安防压铸配件项目。 | 1、废气:熔化烟尘、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脉冲高温布袋+活性炭吸附除尘处理后,由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抛丸机自身密闭,由风机将抛丸粉尘从上部引出,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烘干房燃气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1根15m高3#排气筒排放;喷粉废气由系统自带的二次回收系统(两次滤芯过滤)处理后经1根15m高4#排气筒排放;固化炉燃气废气、固化废气经管道引至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5#排气筒排放;打磨抛光工序废气经自带水帘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排气。 2、废水:雨污分流。项目表面前处理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pH调节+絮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沉淀”,处理能力为10m3/d,处理后出水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厂区综合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蒲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小安溪河;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重庆精 (略) 现有生化池处理;出水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厂区综合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蒲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小安溪河。 3、固体废物:设置固废暂存间,位于1F车间北侧,面积约100m2,统一收集工业固废后处置。生产产生的不合格品、金属屑、废钢渣、废包装材料、收集的颗粒物、废钢丸、废超滤膜等一般工业固废,交与物质回收单位处理;1F车间北侧设置面积为5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贮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少量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包装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槽渣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置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2]199号)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 4、噪声: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建筑隔声、消声等。 | 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 |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环评文件、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略) | 年产2000万件笔电及安防压铸配件项目 | (略) 铜梁区蒲吕街道产业大道48号 | 重庆景临 (略) | 拟建项目租用重庆精 (略) 的厂房进行生产,包括厂房面积17110.87平方米。其中车间面积15164.58平方米,办公楼面积1946.29平方米。拟建项目组成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布置五金压铸生产区、包装区、表面前处理区域、喷粉区、模具维修区,建设年产2000万件笔电及安防压铸配件项目。 | 1、废气:熔化烟尘、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脉冲高温布袋+活性炭吸附除尘处理后,由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抛丸机自身密闭,由风机将抛丸粉尘从上部引出,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烘干房燃气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1根15m高3#排气筒排放;喷粉废气由系统自带的二次回收系统(两次滤芯过滤)处理后经1根15m高4#排气筒排放;固化炉燃气废气、固化废气经管道引至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5#排气筒排放;打磨抛光工序废气经自带水帘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排气。 2、废水:雨污分流。项目表面前处理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pH调节+絮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沉淀”,处理能力为10m3/d,处理后出水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厂区综合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蒲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小安溪河;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重庆精 (略) 现有生化池处理;出水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厂区综合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蒲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小安溪河。 3、固体废物:设置固废暂存间,位于1F车间北侧,面积约100m2,统一收集工业固废后处置。生产产生的不合格品、金属屑、废钢渣、废包装材料、收集的颗粒物、废钢丸、废超滤膜等一般工业固废,交与物质回收单位处理;1F车间北侧设置面积为5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贮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少量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包装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槽渣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置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2]199号)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 4、噪声: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建筑隔声、消声等。 | 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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