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公开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予以公开,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3-*、*(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 真:0873-*
通讯地址: (略) 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1 | (略) 石洞灰场建设项目 | 红环审〔2023〕97号 | 2023-9-4 |
2 | 建水县百全农贸经营部塑料制品项目 | 红环审〔2023〕98号 | 2023-9-4 |
3 | 红河广潮包装新材料项目 | 红环审〔2023〕99号 | 2023-9-4 |
4 | 建水县百万羽综合智能自动化蛋鸡养殖园区建设项目 | 红环审〔2022〕100号 | 2023-9-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予以公开,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3-*、*(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 真:0873-*
通讯地址: (略) 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1 | (略) 石洞灰场建设项目 | 红环审〔2023〕97号 | 2023-9-4 |
2 | 建水县百全农贸经营部塑料制品项目 | 红环审〔2023〕98号 | 2023-9-4 |
3 | 红河广潮包装新材料项目 | 红环审〔2023〕99号 | 2023-9-4 |
4 | 建水县百万羽综合智能自动化蛋鸡养殖园区建设项目 | 红环审〔2022〕100号 | 202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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