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粤俊种猪有限公司年存栏9000头肉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乐昌市粤俊种猪有限公司年存栏9000头肉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3-09-07
(略) (略) 拟投资900万元建设年存栏9000头肉猪养殖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存栏9000头肉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长来镇上坪村
工程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概况:场区已建10栋单层育肥舍,配套建筑设施包括办公生活区、污染治理设施、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养殖规模为年存栏5000头肉猪;项目二期养殖规模为年存栏4000头肉猪;项目总养殖规模为年存栏9000头肉猪。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利用已建猪舍,不存在土建,主要为设备安装等,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噪声及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水: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包括养殖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正常运营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水与猪舍粪便一起经异位发酵床工艺处理后制成有机肥料外售,不外排。
废气:猪场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猪舍、异位发酵床等产生的恶臭。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猪叫声及设备产生的噪声等。
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猪只排泄物以及员工的办公生活垃圾等。此外,猪只检疫、生病时使用医疗设备会产生少量的医疗垃圾。
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存在柴油罐泄漏引起爆炸火灾、异位发酵床失效以及高致病性猪疫情感染等风险,采取措施后可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固体废物将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不长,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认真搞好组织工作,文明施工,切实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正常运营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水与猪舍粪便一起经异位发酵床工艺处理后制成有机肥料外售,不外排。项目异位发酵床建设容积1800m2,集污池(兼事故应急池)容积1500m3,符合《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指南》的相关要求。项目粪污量为120.2t/d(43872.12t/a),集污池容积1500m3,即使异位发酵床失效,集污池可作为粪污缓冲池连续容纳12天以上的粪污量,因此,本项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粪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2)废气治理措施
在猪舍抽风出口处喷洒除臭剂;在异位发酵床喷洒除臭剂;厨房油烟由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楼顶天面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在场区设置隔音墙同时在场区周围种植树木绿化带,并采取减震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养猪场的粪污经异位发酵床工艺处理后制成有机肥料外售;病死猪只委托瀚蓝生态资源科技(韶关)有限公司处置;疫苗针头等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走统一处理。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年存栏9000头肉猪养殖项目符合 (略) 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在《 (略)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禁养区内,选址合理;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成投入运营期间其产生的“三废”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妥善处置要求, 因此,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
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管理工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年存栏9000头肉猪养殖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长来镇上坪村
电话:*
联系人:张艳珍
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91-*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广东 (略) 网站(http://**)查阅, (略) 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 (略) ,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略)
2023年9月7日
2023-09-07
(略) (略) 拟投资900万元建设年存栏9000头肉猪养殖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存栏9000头肉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长来镇上坪村
工程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概况:场区已建10栋单层育肥舍,配套建筑设施包括办公生活区、污染治理设施、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养殖规模为年存栏5000头肉猪;项目二期养殖规模为年存栏4000头肉猪;项目总养殖规模为年存栏9000头肉猪。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利用已建猪舍,不存在土建,主要为设备安装等,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噪声及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水: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包括养殖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正常运营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水与猪舍粪便一起经异位发酵床工艺处理后制成有机肥料外售,不外排。
废气:猪场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猪舍、异位发酵床等产生的恶臭。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猪叫声及设备产生的噪声等。
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猪只排泄物以及员工的办公生活垃圾等。此外,猪只检疫、生病时使用医疗设备会产生少量的医疗垃圾。
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存在柴油罐泄漏引起爆炸火灾、异位发酵床失效以及高致病性猪疫情感染等风险,采取措施后可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固体废物将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不长,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认真搞好组织工作,文明施工,切实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正常运营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水与猪舍粪便一起经异位发酵床工艺处理后制成有机肥料外售,不外排。项目异位发酵床建设容积1800m2,集污池(兼事故应急池)容积1500m3,符合《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指南》的相关要求。项目粪污量为120.2t/d(43872.12t/a),集污池容积1500m3,即使异位发酵床失效,集污池可作为粪污缓冲池连续容纳12天以上的粪污量,因此,本项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粪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2)废气治理措施
在猪舍抽风出口处喷洒除臭剂;在异位发酵床喷洒除臭剂;厨房油烟由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楼顶天面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在场区设置隔音墙同时在场区周围种植树木绿化带,并采取减震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养猪场的粪污经异位发酵床工艺处理后制成有机肥料外售;病死猪只委托瀚蓝生态资源科技(韶关)有限公司处置;疫苗针头等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走统一处理。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年存栏9000头肉猪养殖项目符合 (略) 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在《 (略)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禁养区内,选址合理;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成投入运营期间其产生的“三废”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妥善处置要求, 因此,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
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管理工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年存栏9000头肉猪养殖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长来镇上坪村
电话:*
联系人:张艳珍
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91-*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广东 (略) 网站(http://**)查阅, (略) 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 (略) ,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略)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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