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
联系人: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 | 宁夏回族 (略) (略) 白土岗乡 | 国家能源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略) 白土岗乡,分南北两个区块,北片区选址中心坐标E106°42′44.362″,N37°42′24.325″;南片区中心坐标E106°42′24.527″,N37°39′32.136″。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549.6915hm2。项目建设规模为2000MW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50万元,占总投资的0.59%。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生态防治措施 ①施工前合理规划施工工区,明确临时作业区,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减少临时用地面积;②施工过程中,严格施工管理,确保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③施工机械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临时施工道路行驶,严禁占用施工区域以外的土地;④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表遗迹,对临时施工区进行植被恢复。 ⑵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六个100%”防尘措施;②施工场地实施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防控措施;③施工期严禁五级以上大风时进行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建设活动;④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按规划要求对地面进行绿化。 ⑶废水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设1座10m3临时沉淀池,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②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⑷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②适时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施工过程中设专人维护;③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⑸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项目土建工程较少,经土方平衡后无废弃土方产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项目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巡检汽车驶入场区内会产生少量汽车扬尘,检修道路采用砾石压盖,并限制检修车辆低速慢行。 ⑵废水 项目光伏电板采用湿抹布擦拭兼水车清洗的方式,并在冬季辅助采用气力吹吸。清洗废水主要成分为悬浮固体,成分简单,可直接散排至光伏板下自然蒸发;冬季采取气力吹吸无废水产生。 ⑶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旧电池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妥善处置;废油通过事故油池收集后,送至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HB18597-2023)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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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 | 宁夏回族 (略) (略) 白土岗乡 | 国家能源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略) 白土岗乡,分南北两个区块,北片区选址中心坐标E106°42′44.362″,N37°42′24.325″;南片区中心坐标E106°42′24.527″,N37°39′32.136″。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549.6915hm2。项目建设规模为2000MW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50万元,占总投资的0.59%。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生态防治措施 ①施工前合理规划施工工区,明确临时作业区,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减少临时用地面积;②施工过程中,严格施工管理,确保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③施工机械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临时施工道路行驶,严禁占用施工区域以外的土地;④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表遗迹,对临时施工区进行植被恢复。 ⑵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六个100%”防尘措施;②施工场地实施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防控措施;③施工期严禁五级以上大风时进行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建设活动;④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按规划要求对地面进行绿化。 ⑶废水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设1座10m3临时沉淀池,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②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⑷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②适时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施工过程中设专人维护;③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⑸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项目土建工程较少,经土方平衡后无废弃土方产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项目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巡检汽车驶入场区内会产生少量汽车扬尘,检修道路采用砾石压盖,并限制检修车辆低速慢行。 ⑵废水 项目光伏电板采用湿抹布擦拭兼水车清洗的方式,并在冬季辅助采用气力吹吸。清洗废水主要成分为悬浮固体,成分简单,可直接散排至光伏板下自然蒸发;冬季采取气力吹吸无废水产生。 ⑶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旧电池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妥善处置;废油通过事故油池收集后,送至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HB18597-2023)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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