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东35千伏新丰台区配套线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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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东35千伏新丰台区配套线路工程

(略) 惠州供电局:
  报来《惠州惠东35千伏新丰台区配套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惠州惠东35千伏新丰台区配套线路工程是惠州电网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满足白盆珠镇新庵村附近负荷发展用电需求,提高惠东县电网的供电能力,解决10千伏线路供电半径过长的问题,降低电网运行风险。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惠州惠东35千伏新丰台区配套线路工程(项目代码为:2209-*-04-01-*)。
  项目单位为 (略) 惠州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 (略) 惠东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35千伏架空线路长约0.28千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127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局自行解决。
  五、建设项目要满足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 (略) 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略) 能源局关于印发《 (略) 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关于惠州惠东35千伏新丰台区配套线路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情况说明》、《惠州惠东35千伏新丰台区配套线路工程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关于惠州惠东35千伏新丰台区配套线路工程的承诺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 (略) 惠州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 (略) 惠州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招标核准意见招标核准意见

(略) 惠州供电局:
  报来《惠州惠东35千伏新丰台区配套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惠州惠东35千伏新丰台区配套线路工程是惠州电网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满足白盆珠镇新庵村附近负荷发展用电需求,提高惠东县电网的供电能力,解决10千伏线路供电半径过长的问题,降低电网运行风险。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惠州惠东35千伏新丰台区配套线路工程(项目代码为:2209-*-04-01-*)。
  项目单位为 (略) 惠州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 (略) 惠东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35千伏架空线路长约0.28千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127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局自行解决。
  五、建设项目要满足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 (略) 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略) 能源局关于印发《 (略) 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关于惠州惠东35千伏新丰台区配套线路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情况说明》、《惠州惠东35千伏新丰台区配套线路工程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关于惠州惠东35千伏新丰台区配套线路工程的承诺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 (略) 惠州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 (略) 惠州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招标核准意见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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