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悦豪智能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吨滴灌带、地膜及PE软带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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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悦豪智能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吨滴灌带、地膜及PE软带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宁悦豪 (略) 年产400吨滴灌带、地膜及PE软带项目位 (略) 永宁县工业园区望远大道东侧,总建筑面积为1000m2,年产滴灌带180t、地膜130t、PE软带90t,生产车间内主要建设4条滴灌带生产线,2条地膜管生产线,2条软带生产线,配置拌料机、挤出成型一体机、切割机等设备。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

本项目于2023年3月委托宁夏瑞鑫 (略) 编制完成了《宁悦豪 (略) 年产400吨滴灌带、地膜及PE软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6月13日取得了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宁悦豪 (略) 年产400吨滴灌带、地膜及PE软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审服(环)审发〔2023〕7号)。宁夏宁悦豪 (略) 于2023年3月开始施工,于2023年4月完成建设,目前各项设施运行正常稳定,已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原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和有关要求,我院委托 (略) 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略) 于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1日 实施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监测,并于2023年8月22日出具了验收检测报告。我公司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监测基础上,同时对本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及环保设施的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综合监测、检查结果,经汇总整理统计分析,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入园区管网的综合废水COD为340mg/L,BOD5为182mg/L,SS为210mg/L、NH3-N为35mg/L,动植物油浓度为35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等级标准限值要求,能够达标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化粪池总排口pH最大值为7.5;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为48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为167mg/L;氨氮最大浓度为12.7mg/L;悬浮物最大浓度为67mg/L;LAS最大浓度为0.120mg/L;粪大肠菌群最大浓度为1.7×103mg/L;总磷最大浓度为2.98mg/L;动植物油最大浓度为9.67mg/L;总余氯最大浓度为0.35mg/L,出水水质全部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等级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滴灌带、PE软带、地膜挤出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食堂油烟。

(1)滴灌带、PE软带、地膜挤出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G1)

项目共设置5套集气罩,收集效率不低于90%,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风机(风量为10000m3/h)引入一套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废气处理效率约为75%,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内径0.6m)排放。经处理后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135t/a,排放速率为0.023kg/h,排放浓度为2.3mg/m3。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中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食堂油烟(G2)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浓度≤2.0mg/m3)。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最大监控浓度为0.84mg/m3;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28mg/m3,全部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噪声来源为拌料机、挤出成型机、切割机、收卷机等设备。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作业设备加装减振垫。

②加强设备养护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③楼体封闭及优化平面布局: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的分布,尽量把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建筑物的中部,减少噪声对各个边界的贡献值。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昼间监测值为57-59dB(A)、夜间监测值为47-4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营运期固废包括:废包装袋、边角料、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和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位于生产车间北侧的危废暂存间内(7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2020年9月1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三、验收结论

宁夏宁悦豪 (略) “宁悦豪 (略) 年产400吨滴灌带、地膜及PE软带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各项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建议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宁夏宁悦豪 (略) 验收报告.pdf

专家评审意见.pdf





,陕西,宁夏, (略) ,永宁县,银川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宁悦豪 (略) 年产400吨滴灌带、地膜及PE软带项目位 (略) 永宁县工业园区望远大道东侧,总建筑面积为1000m2,年产滴灌带180t、地膜130t、PE软带90t,生产车间内主要建设4条滴灌带生产线,2条地膜管生产线,2条软带生产线,配置拌料机、挤出成型一体机、切割机等设备。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

本项目于2023年3月委托宁夏瑞鑫 (略) 编制完成了《宁悦豪 (略) 年产400吨滴灌带、地膜及PE软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6月13日取得了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宁悦豪 (略) 年产400吨滴灌带、地膜及PE软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审服(环)审发〔2023〕7号)。宁夏宁悦豪 (略) 于2023年3月开始施工,于2023年4月完成建设,目前各项设施运行正常稳定,已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原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和有关要求,我院委托 (略) 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略) 于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1日 实施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监测,并于2023年8月22日出具了验收检测报告。我公司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监测基础上,同时对本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及环保设施的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综合监测、检查结果,经汇总整理统计分析,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入园区管网的综合废水COD为340mg/L,BOD5为182mg/L,SS为210mg/L、NH3-N为35mg/L,动植物油浓度为35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等级标准限值要求,能够达标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化粪池总排口pH最大值为7.5;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为48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为167mg/L;氨氮最大浓度为12.7mg/L;悬浮物最大浓度为67mg/L;LAS最大浓度为0.120mg/L;粪大肠菌群最大浓度为1.7×103mg/L;总磷最大浓度为2.98mg/L;动植物油最大浓度为9.67mg/L;总余氯最大浓度为0.35mg/L,出水水质全部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等级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滴灌带、PE软带、地膜挤出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食堂油烟。

(1)滴灌带、PE软带、地膜挤出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G1)

项目共设置5套集气罩,收集效率不低于90%,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风机(风量为10000m3/h)引入一套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废气处理效率约为75%,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内径0.6m)排放。经处理后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135t/a,排放速率为0.023kg/h,排放浓度为2.3mg/m3。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中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食堂油烟(G2)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浓度≤2.0mg/m3)。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最大监控浓度为0.84mg/m3;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28mg/m3,全部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噪声来源为拌料机、挤出成型机、切割机、收卷机等设备。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作业设备加装减振垫。

②加强设备养护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③楼体封闭及优化平面布局: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的分布,尽量把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建筑物的中部,减少噪声对各个边界的贡献值。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昼间监测值为57-59dB(A)、夜间监测值为47-4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营运期固废包括:废包装袋、边角料、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和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位于生产车间北侧的危废暂存间内(7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2020年9月1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三、验收结论

宁夏宁悦豪 (略) “宁悦豪 (略) 年产400吨滴灌带、地膜及PE软带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各项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建议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宁夏宁悦豪 (略) 验收报告.pdf

专家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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