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武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3窗口
项目名称:武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武乡县丰州镇景兴花苑小区西北处
建设单位:武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中清沐泽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武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武乡县丰州镇景兴花苑小区西北处,总占地面积10009m2。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设置床位72张。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门诊综合楼、1座病房综合楼;辅助工程为后勤用房、门卫、地下车库及附属用房;公用工程为供水、排水、供电、制冷、供暖、供氧等设施。项目总投资9347.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施工期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场地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减少施工扬尘。医院化验废气配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设置为全封闭结构,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负压吸气装置收集后,经通风管输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厨房油烟安装1套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排放标准限值。
(二)认真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降尘、喷洒,不外排。设1座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0m3/d,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氧化氯消毒”工艺,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均进入污水处理站净化处理(并设1座5.5m3应急事故池),经处理后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限值,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武乡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特殊医疗废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前要按照不同废水类型分别进行预处理,确保污染物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1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通过选用低噪设备、产噪设备安装减振设施、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隔声屏障、设置设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后,有效减轻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医疗垃圾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危废收集、暂存和转运程序;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脱水、消毒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含铬废水处理沉淀物,均为含有毒有害物质,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设专用收集设施,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3窗口
项目名称:武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武乡县丰州镇景兴花苑小区西北处
建设单位:武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中清沐泽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武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武乡县丰州镇景兴花苑小区西北处,总占地面积10009m2。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设置床位72张。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门诊综合楼、1座病房综合楼;辅助工程为后勤用房、门卫、地下车库及附属用房;公用工程为供水、排水、供电、制冷、供暖、供氧等设施。项目总投资9347.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施工期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场地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减少施工扬尘。医院化验废气配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设置为全封闭结构,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负压吸气装置收集后,经通风管输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厨房油烟安装1套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排放标准限值。
(二)认真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降尘、喷洒,不外排。设1座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0m3/d,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氧化氯消毒”工艺,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均进入污水处理站净化处理(并设1座5.5m3应急事故池),经处理后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限值,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武乡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特殊医疗废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前要按照不同废水类型分别进行预处理,确保污染物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1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通过选用低噪设备、产噪设备安装减振设施、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隔声屏障、设置设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后,有效减轻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医疗垃圾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危废收集、暂存和转运程序;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脱水、消毒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含铬废水处理沉淀物,均为含有毒有害物质,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设专用收集设施,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