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承担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公告
依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3〕8号)、《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化肥减量化技术方案>的通知》(农技土肥水〔2023〕71号)、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附件2-5《2023年中央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 我局承担了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5万亩;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应用、有机肥增施、机械深施、秸秆还田等技术服务为核心,以缓释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引导施用、免耕施肥、粪肥还田等推广应用为辅助,集成县域化肥减量增效技术体系。
为了做好全县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拟对本县项目示范区承担对象进行公开遴选,示范区项目承担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 (略) ),符合一下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报名参加。
1、经营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在高邑县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中含农作物种植或相关内容,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规模发展。集中连片、基础设施好、交通便利、示范带动能力强;常年小麦玉米种植面积50亩以上
3、积极性高。推广新技术积极性高,新技术接受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大,并且自愿在项目管理部门指导下科学种植,积极参加项目部门组织的现场会、培训会。
3.农田基础好。拥有机械化撒肥、水肥一体化、施肥无人机、种肥同播机械、浅埋滴灌等化肥减量增效设备的,优先考虑。
4、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早8:00—17:30(节假日不休)。
5、报名方式:报名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新型经营主体公章)各一份,新型职业 (略) 县级以上优秀荣誉称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考虑。
6、确定方式:示范区面积5万亩,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报名顺序先后确定。
7、报名地址:高邑县农业农村局高邑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中兴大街89号),联系人:张月巧,咨询电话:*。
高邑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