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团镇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24年镇级预算和年镇级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大团镇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24年镇级预算和年镇级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大团镇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24年镇级预算和2024-2026年镇级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 (略) 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上级财政及浦东新区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结合区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我镇实际,现将编制大团镇2024年镇级财政预算和2024-2026年镇级中期财政规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 (略) 委二次、三次全会和新区五届区委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把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作为主线主责,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的要求,以财政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的确定性对冲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提升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稳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围绕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各项任务,进一步贯彻和优化区镇财政体制,实施镇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统筹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为推动“金大团”迈出高质量发展新步伐提供有利保障。
二、编制原则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4年预算编制应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统筹平衡原则。全面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强化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统筹财政资金和其他各项资金。坚持预算与项目对应、资金与政策统筹,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持财政可持续性和中长期稳健运行。
二是精准聚焦原则。深化零基预算理念,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着力优化资源配置,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深入 (略) 重要理念,推动“精品城区、现代城镇、美丽乡村”三个圈层融合发展,支持“两旧一村”改造等重大战略实施,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支撑作用。
三是深化改革原则。着力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区镇财政体制,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充分调动基层治理积极性;深入开展重点企业税基评估,夯实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基础;推动数字财政建设,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深入推进财会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四是全面绩效原则。牢固树立成本绩效理念,强化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进一步健全政策全程管理机制,加强源头管理和结果应用,加快建立“预算申请问成本、预算安排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预算完成评成本”的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深度融合。
三、编制要求
(一)编制镇级收入预算。加强对收入的动态跟踪分析和预测,按照区镇分享比例,积极稳妥安排收入和财力预算。根据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预算编制项目,加强所属单位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如实反映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土地出让金、市区专项补助、盘活存量资金等统筹安排力度,所有收入纳入一本预算反映,确保实现镇级收支平稳运行和自主平衡。
(二)编制镇级支出预算。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总量不得超过2023年预算数。行政机关除保障政府正常运作外,大力压减行政开支;事业单位勤俭办一切事业,以最精简的资金资产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严禁铺张浪费等行为。除国家批准的重大活动及区委、区政府同意举行的活动外,原则上不安排自行举办的大型节庆、论坛等活动经费;除区委、区政府明确需安排的事项外,原则上不安排购置、新建和新增租赁办公用房经费,除必要的危房修缮外,原则上不安排现有的办公用房重新装修费用。全面梳理各类工作经费,合理控制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规模,除必须增加的成本类开支外,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原则上不超过2023年预算规模。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增加预算。
(三)优化区镇财政体制。一是优化镇域内企业税收统计,全面反映镇域范围产出金额。二是进一步下放部分事权,出台分领域区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应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下放事权的具体内容、定额标准、年度金额、相关要求等要素,并纳入2024年预算。三是落实南工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核定基数、增量分成”的财力结算体制,做好过渡期内的企业扶持等相关工作。四是优化区镇利益分享机制,优化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机制。
(四)强化镇级预算管理。一是稳步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2024年项目预算评审比例原则上实现全覆盖,300万以下的评估评审项目原则上不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的方式。二是要严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规定,完整准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规定同步编报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要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绿色低碳、中小企业发展和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等政策要求,规范开展框架协议采 (略) 采购;要规范中介服务购买行为。三是严禁将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事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严禁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约管理,切实防范风险;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不得将本级履职所承担的经费列入下级单位预算,也不得将行政机关履职所承担的经费列入事业单位预算。四是新增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公开,不断推进“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重点内容公开。
(五)硬化预算监督约束。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杜绝随意调整预算,及时纠正预算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市和新区财政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对于符合直达资金使用条件的项目,优先使用直达资金安排。二是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人大相关监督规定。三是发挥各项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推动财会监督与巡视、巡察、审计的协调联动,维护 (略) 场经济秩序。对巡视、巡察、审计、预算执行监控、预算监管等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四、主要内容
2024年镇财政预算和镇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
(一)镇财政预算
主要包括:收入和财力预算,支出预算,预返财力计划,市区两级专款收支预算,镇级税收收入计划, (略) 服务预算,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和处置情况等。
1.收入和财力预算
(1)收入:区级地方税收、其他收入。
(2)财力: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财力、其他可安排财力。
2.支出预算:包括总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按支出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他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按支出经济分类),具体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一般项目、基建项目、土储项目、政府偿债项目。
3.预返财力计划:主要是指将当年可返资金总量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季编制预返资金计划。
4.市区两级专款收支预算: (略) 区两级专款收入、支出,以及上年结余。
5.镇级税收收入计划:包括总税收计划、区级地方税收计划、镇级分享税收计划、区本级分享税收以及增幅。
6. (略) 服务预算:包括项目名称、服务事项、起止时间、数量、金额、资金来源等。
7.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和处置情况:包括房屋地址、产证编号、承租单位/使用人、建筑面积、2024年租金和处置收入等。
(二)镇部门预算
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 (略) 服务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和处置情况等。
l.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包括上级条线拨款收入、土地出让收入等)、动用历年结余等。
2.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支出预算资金来源。
(1)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一般项目、基建项目、土储项目、政府偿债项目。
(3)资金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结余安排支出。其中:其他资 (略) 拨专款、区拨专款等上级条线拨款支出,以及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事业收入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支出等其他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包括政府采购的项目名称、构成内容、采购目录、完成时间、采购模式、项目类型、资金来源、具体采购项目的数量、金额等。
4. (略) 服务预算:包括项目名称、服务事项、起止时间、数量、金额、资金来源等。
5.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名称、构成内容、服务目录、金额、资金来源、采购模式、经费类型、是否存量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
6.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和处置情况:包括房屋地址、产证编号、承租单位/使用人、建筑面积、2024年租金和处置收入等。
(三)中期财政规划
一般公共预算和其他资金预算收支均应编制2024-2026年收支规划。镇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宏观形势分析、收入规划、支出规划和风险评估。
1.宏观形势分析。根据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年度计划,考虑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结合基期年(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年度研判未来三年本镇地区生产总值、投资、消费、内外资引进、企业税收等主要指标走向。
2.财政收入规划。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现行国家财税体制和深化改革等情况,测算一般公共预算、其他资金预算未来三年收入。
3.财政支出规划。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以及分年度支出需求,统筹平衡后测算一般公共预算、其他资金预算未来三年支出。具体测算到功能分类的类级科目。
4.风险评估。对规划期内可能出现的财政经济运行风险、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等对中期财政规划执行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
镇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可参照区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执行。
五、时间安排
(1)2023年8月14日前,各预算单位按要求及规定表式,将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及说明的纸质报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镇财政所(“一上”,电子文档下载邮箱:*@*26.com,密码:abc123。上报邮箱: *@*ingtalk.com)。
(2)2023年10月底前,镇财政所将预算控制数下达给各预算单位(“一下”)。
(3)2023年11月5日前,各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细化完善部门预算及中期规划后报镇财政所(“二上”)。
(4)2023年11月15日前,镇财政所汇编镇级财政预算草案,提交镇长办公会议审议。
(5)镇财政所根据镇长办公会讨论意见完善预算草案,经镇人大“会前征询”、党委会讨论通过的方案,送人代会审查批准。镇人代会批准镇级预算草案之日起10日内批复至各预算单位(“二下”)。
预算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要求高,各预算单位务必严格按各阶段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送和反馈意见,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有力有序、高质高效地完成预算编制工作。
特此通知。
(略) 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
大团镇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24年镇级预算和2024-2026年镇级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 (略) 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上级财政及浦东新区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结合区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我镇实际,现将编制大团镇2024年镇级财政预算和2024-2026年镇级中期财政规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 (略) 委二次、三次全会和新区五届区委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把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作为主线主责,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的要求,以财政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的确定性对冲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提升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稳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围绕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各项任务,进一步贯彻和优化区镇财政体制,实施镇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统筹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为推动“金大团”迈出高质量发展新步伐提供有利保障。
二、编制原则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4年预算编制应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统筹平衡原则。全面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强化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统筹财政资金和其他各项资金。坚持预算与项目对应、资金与政策统筹,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持财政可持续性和中长期稳健运行。
二是精准聚焦原则。深化零基预算理念,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着力优化资源配置,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深入 (略) 重要理念,推动“精品城区、现代城镇、美丽乡村”三个圈层融合发展,支持“两旧一村”改造等重大战略实施,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支撑作用。
三是深化改革原则。着力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区镇财政体制,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充分调动基层治理积极性;深入开展重点企业税基评估,夯实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基础;推动数字财政建设,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深入推进财会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四是全面绩效原则。牢固树立成本绩效理念,强化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进一步健全政策全程管理机制,加强源头管理和结果应用,加快建立“预算申请问成本、预算安排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预算完成评成本”的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深度融合。
三、编制要求
(一)编制镇级收入预算。加强对收入的动态跟踪分析和预测,按照区镇分享比例,积极稳妥安排收入和财力预算。根据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预算编制项目,加强所属单位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如实反映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土地出让金、市区专项补助、盘活存量资金等统筹安排力度,所有收入纳入一本预算反映,确保实现镇级收支平稳运行和自主平衡。
(二)编制镇级支出预算。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总量不得超过2023年预算数。行政机关除保障政府正常运作外,大力压减行政开支;事业单位勤俭办一切事业,以最精简的资金资产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严禁铺张浪费等行为。除国家批准的重大活动及区委、区政府同意举行的活动外,原则上不安排自行举办的大型节庆、论坛等活动经费;除区委、区政府明确需安排的事项外,原则上不安排购置、新建和新增租赁办公用房经费,除必要的危房修缮外,原则上不安排现有的办公用房重新装修费用。全面梳理各类工作经费,合理控制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规模,除必须增加的成本类开支外,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原则上不超过2023年预算规模。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增加预算。
(三)优化区镇财政体制。一是优化镇域内企业税收统计,全面反映镇域范围产出金额。二是进一步下放部分事权,出台分领域区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应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下放事权的具体内容、定额标准、年度金额、相关要求等要素,并纳入2024年预算。三是落实南工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核定基数、增量分成”的财力结算体制,做好过渡期内的企业扶持等相关工作。四是优化区镇利益分享机制,优化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机制。
(四)强化镇级预算管理。一是稳步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2024年项目预算评审比例原则上实现全覆盖,300万以下的评估评审项目原则上不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的方式。二是要严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规定,完整准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规定同步编报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要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绿色低碳、中小企业发展和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等政策要求,规范开展框架协议采 (略) 采购;要规范中介服务购买行为。三是严禁将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事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严禁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约管理,切实防范风险;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不得将本级履职所承担的经费列入下级单位预算,也不得将行政机关履职所承担的经费列入事业单位预算。四是新增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公开,不断推进“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重点内容公开。
(五)硬化预算监督约束。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杜绝随意调整预算,及时纠正预算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市和新区财政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对于符合直达资金使用条件的项目,优先使用直达资金安排。二是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人大相关监督规定。三是发挥各项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推动财会监督与巡视、巡察、审计的协调联动,维护 (略) 场经济秩序。对巡视、巡察、审计、预算执行监控、预算监管等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四、主要内容
2024年镇财政预算和镇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
(一)镇财政预算
主要包括:收入和财力预算,支出预算,预返财力计划,市区两级专款收支预算,镇级税收收入计划, (略) 服务预算,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和处置情况等。
1.收入和财力预算
(1)收入:区级地方税收、其他收入。
(2)财力: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财力、其他可安排财力。
2.支出预算:包括总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按支出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他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按支出经济分类),具体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一般项目、基建项目、土储项目、政府偿债项目。
3.预返财力计划:主要是指将当年可返资金总量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季编制预返资金计划。
4.市区两级专款收支预算: (略) 区两级专款收入、支出,以及上年结余。
5.镇级税收收入计划:包括总税收计划、区级地方税收计划、镇级分享税收计划、区本级分享税收以及增幅。
6. (略) 服务预算:包括项目名称、服务事项、起止时间、数量、金额、资金来源等。
7.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和处置情况:包括房屋地址、产证编号、承租单位/使用人、建筑面积、2024年租金和处置收入等。
(二)镇部门预算
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 (略) 服务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和处置情况等。
l.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包括上级条线拨款收入、土地出让收入等)、动用历年结余等。
2.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支出预算资金来源。
(1)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一般项目、基建项目、土储项目、政府偿债项目。
(3)资金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结余安排支出。其中:其他资 (略) 拨专款、区拨专款等上级条线拨款支出,以及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事业收入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支出等其他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包括政府采购的项目名称、构成内容、采购目录、完成时间、采购模式、项目类型、资金来源、具体采购项目的数量、金额等。
4. (略) 服务预算:包括项目名称、服务事项、起止时间、数量、金额、资金来源等。
5.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名称、构成内容、服务目录、金额、资金来源、采购模式、经费类型、是否存量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
6.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和处置情况:包括房屋地址、产证编号、承租单位/使用人、建筑面积、2024年租金和处置收入等。
(三)中期财政规划
一般公共预算和其他资金预算收支均应编制2024-2026年收支规划。镇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宏观形势分析、收入规划、支出规划和风险评估。
1.宏观形势分析。根据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年度计划,考虑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结合基期年(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年度研判未来三年本镇地区生产总值、投资、消费、内外资引进、企业税收等主要指标走向。
2.财政收入规划。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现行国家财税体制和深化改革等情况,测算一般公共预算、其他资金预算未来三年收入。
3.财政支出规划。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以及分年度支出需求,统筹平衡后测算一般公共预算、其他资金预算未来三年支出。具体测算到功能分类的类级科目。
4.风险评估。对规划期内可能出现的财政经济运行风险、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等对中期财政规划执行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
镇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可参照区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执行。
五、时间安排
(1)2023年8月14日前,各预算单位按要求及规定表式,将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及说明的纸质报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镇财政所(“一上”,电子文档下载邮箱:*@*26.com,密码:abc123。上报邮箱: *@*ingtalk.com)。
(2)2023年10月底前,镇财政所将预算控制数下达给各预算单位(“一下”)。
(3)2023年11月5日前,各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细化完善部门预算及中期规划后报镇财政所(“二上”)。
(4)2023年11月15日前,镇财政所汇编镇级财政预算草案,提交镇长办公会议审议。
(5)镇财政所根据镇长办公会讨论意见完善预算草案,经镇人大“会前征询”、党委会讨论通过的方案,送人代会审查批准。镇人代会批准镇级预算草案之日起10日内批复至各预算单位(“二下”)。
预算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要求高,各预算单位务必严格按各阶段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送和反馈意见,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有力有序、高质高效地完成预算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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