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歌唱晚驿站综合能源补给站
莺歌唱晚驿站综合能源补给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莺歌唱晚驿站综合能源补给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乐东县发展大道东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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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歌唱晚驿站综合能源补给站 | |
海南发控 (略) " | |
(略) 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通海路 | |
海南 (略) | |
项目总用地面积6734.30m2,总建筑面积599.68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站房一座(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03.68m2、罩棚一座,建筑面积396.00m2、4个地埋式储油罐(包括30m392#汽油储罐1座、20m395#汽油储罐1座、20m398#汽油储罐1座及20m30#柴油储罐1座)、4座加油岛(哑铃状4.8m*1.5m),4座四枪潜油泵卡机连接型加油机、卸油区以及厂区道路、绿化、消防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油品销售量为汽油3836.25t/a、柴油1743.75t/a。 | |
本项目的建设与国家和海南的产业政策相符。项目的建设在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后,营运期的影响较小。后续需严格加强营运期管理,做好废气治理、废水治理、防渗处理和固废、危险废物管理,做好严密的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减缓措施及建议,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有效控制在可接受范围。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2021年修改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按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对照《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 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在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已列的条目中,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略) 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略) 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 |
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局部图(详见附图5), 项目用地占地面积6734.29平方米,用地性质属于旅游建设用地,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加油站,是环岛旅游公路莺歌唱晚驿站配套建设项目,项目选址 (略) 商务厅行业规划确认(详见附件3),建设 (略) 规划选址要求。用地南侧为环岛旅游公路(在建),北侧为莺歌唱晚驿站附属建筑(在建),东侧为莺歌唱晚驿站停车场(在建),西侧均为空地。 项目区内油罐区布置在中部地埋式,发散口布置在东北侧,上述设施布置尽量远离敏感点,项目边界建设有实体围墙,运营期间在采取相关环保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及合理处置,因此对敏感点影响较小,选址合理。 | |
无 | |
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乐东县莺歌唱晚驿站污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故项目废水总量控制不再分配。 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结合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排放量为0.999t/a。 | |
合理选择施工期以及科学的施工方式。尽量避免在强暴雨季节施工,废土应及时运出,防止出现废土处置不妥而导致的水土流失。站区内临时堆土应采取拦挡及护坡,定期洒水降尘同时修建临时疏导汇水沟。施工期开挖的土方除绿化所需表土需临时堆放之外,其余土方回填现有工程,表土临时堆放场所设置于站区用地内,表土临时堆场加盖密实网,设置砂袋围堰并配套截流沟。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持续时间较短,施工的环境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随着项目施工期结束后,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将消失。 | |
(1)项目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位于达标区内;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非*烷总烃现状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限值,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2)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地下水检测点位D1(项目东北侧黄流镇区)除硝酸盐、亚硝酸盐、细菌总数及氯化物外,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石油类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附录A表A.1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地下水检测点位D2(西侧尖界村)溶解性固体、氨氮、亚硝酸盐、耗氧量、锰、砷、氯化物及细菌总数等检测因子均出现超标;地下水检测点位D3(项目内)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氨氮、耗氧量、锰、硫酸盐、氯化物及细菌总数等检测因子均出现超标。(3)营运期项目东、西及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南侧靠近环岛旅游公路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4)项目区域内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 |
A、储油罐采用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夹层中设漏油探测器。当发生漏油时,探测器报警,并切断油路; B、储罐设置液位上下限报警和压力上下限报警,且高液位报警器与进液管道紧急切断阀连锁; C、储罐池采取防渗措施;埋地管道外表面除锈,采用环氧煤沥青防腐涂层,防腐等级为加强级别防腐绝缘保护层;埋地油罐外壁采用石油沥青加强防腐涂层; D、生产中使用满足工艺要求的设备、管道,定期检修、防腐,员工规范操作,杜绝物料“跑、冒、滴、漏”;生产中使用的设备、管道应配置准确的的监控仪表和完善的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设施; E、油罐均设通气管,通气口配阻火帽; F、站内配备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灭火毯和黄沙并设置醒目禁火标志; G、工艺设备、运输设施及工艺系统选用高质、高效可靠性的产品。 H、考虑抗震和振动、脆性破裂、温度应力、腐蚀破裂及密封泄漏等因素,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加以控制; I、储罐区全部电器要防爆,同时禁止使用明火,需采取防止静电累积、静电接地措施,并安装可燃物质探测仪; J、加油机采用防爆型,且金属外壳有效接地; K、加油站围墙内增设截流沟、隔油沉淀池,防止可能泄露的油品或油气进入站外排水系统。 L、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莺歌唱晚驿站综合能源补给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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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通海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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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用地面积6734.30m2,总建筑面积599.68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站房一座(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03.68m2、罩棚一座,建筑面积396.00m2、4个地埋式储油罐(包括30m392#汽油储罐1座、20m395#汽油储罐1座、20m398#汽油储罐1座及20m30#柴油储罐1座)、4座加油岛(哑铃状4.8m*1.5m),4座四枪潜油泵卡机连接型加油机、卸油区以及厂区道路、绿化、消防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油品销售量为汽油3836.25t/a、柴油1743.75t/a。 | |
本项目的建设与国家和海南的产业政策相符。项目的建设在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后,营运期的影响较小。后续需严格加强营运期管理,做好废气治理、废水治理、防渗处理和固废、危险废物管理,做好严密的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减缓措施及建议,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有效控制在可接受范围。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2021年修改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按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对照《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 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在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已列的条目中,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略) 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略) 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 |
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局部图(详见附图5), 项目用地占地面积6734.29平方米,用地性质属于旅游建设用地,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加油站,是环岛旅游公路莺歌唱晚驿站配套建设项目,项目选址 (略) 商务厅行业规划确认(详见附件3),建设 (略) 规划选址要求。用地南侧为环岛旅游公路(在建),北侧为莺歌唱晚驿站附属建筑(在建),东侧为莺歌唱晚驿站停车场(在建),西侧均为空地。 项目区内油罐区布置在中部地埋式,发散口布置在东北侧,上述设施布置尽量远离敏感点,项目边界建设有实体围墙,运营期间在采取相关环保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及合理处置,因此对敏感点影响较小,选址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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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乐东县莺歌唱晚驿站污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故项目废水总量控制不再分配。 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结合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排放量为0.999t/a。 | |
合理选择施工期以及科学的施工方式。尽量避免在强暴雨季节施工,废土应及时运出,防止出现废土处置不妥而导致的水土流失。站区内临时堆土应采取拦挡及护坡,定期洒水降尘同时修建临时疏导汇水沟。施工期开挖的土方除绿化所需表土需临时堆放之外,其余土方回填现有工程,表土临时堆放场所设置于站区用地内,表土临时堆场加盖密实网,设置砂袋围堰并配套截流沟。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持续时间较短,施工的环境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随着项目施工期结束后,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将消失。 | |
(1)项目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位于达标区内;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非*烷总烃现状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限值,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2)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地下水检测点位D1(项目东北侧黄流镇区)除硝酸盐、亚硝酸盐、细菌总数及氯化物外,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石油类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附录A表A.1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地下水检测点位D2(西侧尖界村)溶解性固体、氨氮、亚硝酸盐、耗氧量、锰、砷、氯化物及细菌总数等检测因子均出现超标;地下水检测点位D3(项目内)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氨氮、耗氧量、锰、硫酸盐、氯化物及细菌总数等检测因子均出现超标。(3)营运期项目东、西及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南侧靠近环岛旅游公路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4)项目区域内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 |
A、储油罐采用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夹层中设漏油探测器。当发生漏油时,探测器报警,并切断油路; B、储罐设置液位上下限报警和压力上下限报警,且高液位报警器与进液管道紧急切断阀连锁; C、储罐池采取防渗措施;埋地管道外表面除锈,采用环氧煤沥青防腐涂层,防腐等级为加强级别防腐绝缘保护层;埋地油罐外壁采用石油沥青加强防腐涂层; D、生产中使用满足工艺要求的设备、管道,定期检修、防腐,员工规范操作,杜绝物料“跑、冒、滴、漏”;生产中使用的设备、管道应配置准确的的监控仪表和完善的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设施; E、油罐均设通气管,通气口配阻火帽; F、站内配备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灭火毯和黄沙并设置醒目禁火标志; G、工艺设备、运输设施及工艺系统选用高质、高效可靠性的产品。 H、考虑抗震和振动、脆性破裂、温度应力、腐蚀破裂及密封泄漏等因素,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加以控制; I、储罐区全部电器要防爆,同时禁止使用明火,需采取防止静电累积、静电接地措施,并安装可燃物质探测仪; J、加油机采用防爆型,且金属外壳有效接地; K、加油站围墙内增设截流沟、隔油沉淀池,防止可能泄露的油品或油气进入站外排水系统。 L、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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