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扩建工程及技改项目预处理生产线技术改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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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扩建工程及技改项目预处理生产线技术改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信息公示

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审批,环境管理,环保工程设计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扩建工程及技改项目预处理生产线技术改造

(2)选址: (略) 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金宁东路508号

(3)建设单位:湖南 (略)

(4)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对邦普二厂现有电池拆解和处理车间(M01车间)内处理能力为20000吨/年(已建成1条的处理能力为10000吨/年)的废旧动力电池预处理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后废旧动力电池预处理生产线采用放电、破碎、烘干、分选、酸洗等工序,M01车间内布置2条处理能力为10000吨/年废旧动力电池预处理生产线。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 (略)

地址: (略) 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金宁东路508号

联系人:向经理

电 话:0731-*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湖南 (略)

地址: (略) 岳麓区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A座1001

联系人:彭工

电话:0731-*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一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审批,环境管理,环保工程设计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扩建工程及技改项目预处理生产线技术改造

(2)选址: (略) 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金宁东路508号

(3)建设单位:湖南 (略)

(4)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对邦普二厂现有电池拆解和处理车间(M01车间)内处理能力为20000吨/年(已建成1条的处理能力为10000吨/年)的废旧动力电池预处理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后废旧动力电池预处理生产线采用放电、破碎、烘干、分选、酸洗等工序,M01车间内布置2条处理能力为10000吨/年废旧动力电池预处理生产线。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 (略)

地址: (略) 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金宁东路508号

联系人:向经理

电 话:0731-*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湖南 (略)

地址: (略) 岳麓区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A座1001

联系人:彭工

电话:0731-*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一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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