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翁垟街道工业区主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乐清市翁垟街道工业区主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要 (略) 翁垟街道工业区主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收悉。我局已组织初步设计会审并会同相关部门审定概算,根据我局会议纪要〔2023〕35号、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报批稿等材料,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翁垟街道工业区主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中提出的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包含3条道路,为镇北街、华星路、海潮路。
镇北街改造范围桩号为K0+012-K0+396,全长384米,总宽为24米,行车道宽度为20.5米,人行道宽度为1.75米。车行道改造面积9053平方米,人行道改造面积1660平方米。
海潮路道路桩号为K0+000-K0+246,全长246米,总宽为23米,行车道宽度为15米,人行道宽度为4米。车行道改造面积208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面积1006平方米。
华星路道路改造范围桩号为K0+011-K0+396,全长563米,总宽为15米,行车道宽度为10米,人行道宽度为2.5米。车行道改造面积7042平方米,人行道改造面积2575平方米。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三、路面工程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路面工程设计。
镇北街(水泥段)、海潮路及华星路(海潮路以东)现有车行道路面加铺结构:
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粘层+6厘米AC-20C中粒式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粘层+玻纤格栅(自粘式)+现状水泥砼路面拉毛2厘米。
华星路(海潮路以西)挖除现有车行道路面后重新铺筑:
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粘层+6厘米AC-20C中粒式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粘层+玻纤格栅(自粘式)+24厘米C30现浇水泥砼+10厘米级配碎石。
镇北街拓宽车行道路面结构:
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粘层+6厘米AC-20C中粒式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粘层+玻纤格栅(自粘式)+24厘米C30现浇水泥砼+10厘米级配碎石。
镇北街现状沥青段车行道路面结构:
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粘层+玻纤格栅(自粘式)+铣刨现状4厘米沥青砼+原沥青砼路面。
人行道路面结构:
6厘米C40仿花岗岩透水砖+3厘米M10水泥砂浆+10厘米C25水泥砼。
四、建设工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五个月。
五、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013.64万元。(具体详见附件:总概算表)。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七、其他
1、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深化施工图各专业设计内容,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做好与主体工程的衔接,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请接文后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结合工程实际和各专业要求抓紧实施。
附件:总概算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要 (略) 翁垟街道工业区主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收悉。我局已组织初步设计会审并会同相关部门审定概算,根据我局会议纪要〔2023〕35号、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报批稿等材料,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翁垟街道工业区主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中提出的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包含3条道路,为镇北街、华星路、海潮路。
镇北街改造范围桩号为K0+012-K0+396,全长384米,总宽为24米,行车道宽度为20.5米,人行道宽度为1.75米。车行道改造面积9053平方米,人行道改造面积1660平方米。
海潮路道路桩号为K0+000-K0+246,全长246米,总宽为23米,行车道宽度为15米,人行道宽度为4米。车行道改造面积208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面积1006平方米。
华星路道路改造范围桩号为K0+011-K0+396,全长563米,总宽为15米,行车道宽度为10米,人行道宽度为2.5米。车行道改造面积7042平方米,人行道改造面积2575平方米。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三、路面工程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路面工程设计。
镇北街(水泥段)、海潮路及华星路(海潮路以东)现有车行道路面加铺结构:
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粘层+6厘米AC-20C中粒式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粘层+玻纤格栅(自粘式)+现状水泥砼路面拉毛2厘米。
华星路(海潮路以西)挖除现有车行道路面后重新铺筑:
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粘层+6厘米AC-20C中粒式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粘层+玻纤格栅(自粘式)+24厘米C30现浇水泥砼+10厘米级配碎石。
镇北街拓宽车行道路面结构:
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粘层+6厘米AC-20C中粒式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粘层+玻纤格栅(自粘式)+24厘米C30现浇水泥砼+10厘米级配碎石。
镇北街现状沥青段车行道路面结构:
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粘层+玻纤格栅(自粘式)+铣刨现状4厘米沥青砼+原沥青砼路面。
人行道路面结构:
6厘米C40仿花岗岩透水砖+3厘米M10水泥砂浆+10厘米C25水泥砼。
四、建设工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五个月。
五、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013.64万元。(具体详见附件:总概算表)。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七、其他
1、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深化施工图各专业设计内容,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做好与主体工程的衔接,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请接文后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结合工程实际和各专业要求抓紧实施。
附件:总概算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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