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甬莞高速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和国道G228双华至象洋段工程电力杆线迁改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企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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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甬莞高速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和国道G228双华至象洋段工程电力杆线迁改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企业公告

   (略) 国鑫 (略) (略)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委托,拟对甬莞高速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和国道G228双华至象洋段工程电力杆线迁改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XHJCG-2023-047

  2.项目名称:甬莞高速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和国道G228双华至象洋段工程电力杆线迁改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企业项目

  3.项目规模:本项目为甬莞高速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和国道G228双华至象洋段工程范围内涉及部分10kv、35kv及110kv等电力线路进行迁改,迁改线路长度约19.58公里(其中:甬莞高速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约14.48公里,G228双华至象洋段工程约5.1公里),具体设计范围以经征集人在实施过程中确认的设计任务书为准,设计范围征集人有权进行调整,申请人应按征集人要求执行。

  4.设计费用:本项目设计费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最终设计费按(财政审核或第三方审核后的建安预算审核价-暂列金-暂估价)×中标设计费率计取。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含*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资质。

  3.省外入闽工程设计企业应当按规 (略) 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等状态,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 (略) 场监督管理局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提交应征申请文件内容:

  1.具体详见“附件1-应征申请文件”

  2.申请人应完整提供本公告“附件1-应征申请文件及格式”所规定的全部材料并按规定盖申请人公章和签署。应征申请文件一式三份,即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并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封面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3.申请人须将应征申请文件(一式三份)用信封密封,并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字样。

  4.应征申请文件应在征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或未将应征申请文件密封的将不允接收。

  四、应征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4日17: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则不再接收申请文件。

  2.递交地点: (略) 国鑫 (略) ( (略) 名京九龙广场3栋1梯1001室)。

  3.递交方式:现场或者邮寄(采用邮寄形式的,以我司签收日期为准,请各申请人自行考虑邮寄时长,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我司将不予接收。我司不接收到付邮费的文件。)

  五、审核时间:2023年0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拟邀请参加报价的申请人数量

  只有通过评审小组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方可进入随机抽取阶段,本项目推荐参加报价申请人数量不少于3家,具体如下:

  1.本项目如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数量超过5家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抽取5家向其发出邀请参加报价。

  2.本项目如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数量不超过5家的,则邀请全部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参加报价。

  3.本项目如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则重新组织征集活动。

  4.通过审核且入围的申请人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公告。入围审查结果公告后1个工作日内,各入围申请人应自行核对本企业相关信息(如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等),若发现入围审查结果公告信息有误的应及时通知代理机构进行更正,否则入围后因该企业相关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期相关责任由该入围申请人自行负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 (略) 人民政府网(http://**.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征 集 人: (略)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 (略) 古城东路120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系方法:0593-*(工作时间)

  代理机构: (略) 国鑫 (略)

  地 址: (略) 名京九龙广场3栋1梯1001室

  联 系 人:叶静、吕冬冬

  联系方法:0593-*(工作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略) 国鑫 (略) (略)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委托,拟对甬莞高速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和国道G228双华至象洋段工程电力杆线迁改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XHJCG-2023-047

  2.项目名称:甬莞高速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和国道G228双华至象洋段工程电力杆线迁改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企业项目

  3.项目规模:本项目为甬莞高速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和国道G228双华至象洋段工程范围内涉及部分10kv、35kv及110kv等电力线路进行迁改,迁改线路长度约19.58公里(其中:甬莞高速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约14.48公里,G228双华至象洋段工程约5.1公里),具体设计范围以经征集人在实施过程中确认的设计任务书为准,设计范围征集人有权进行调整,申请人应按征集人要求执行。

  4.设计费用:本项目设计费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最终设计费按(财政审核或第三方审核后的建安预算审核价-暂列金-暂估价)×中标设计费率计取。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含*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资质。

  3.省外入闽工程设计企业应当按规 (略) 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等状态,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 (略) 场监督管理局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提交应征申请文件内容:

  1.具体详见“附件1-应征申请文件”

  2.申请人应完整提供本公告“附件1-应征申请文件及格式”所规定的全部材料并按规定盖申请人公章和签署。应征申请文件一式三份,即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并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封面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3.申请人须将应征申请文件(一式三份)用信封密封,并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字样。

  4.应征申请文件应在征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或未将应征申请文件密封的将不允接收。

  四、应征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4日17: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则不再接收申请文件。

  2.递交地点: (略) 国鑫 (略) ( (略) 名京九龙广场3栋1梯1001室)。

  3.递交方式:现场或者邮寄(采用邮寄形式的,以我司签收日期为准,请各申请人自行考虑邮寄时长,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我司将不予接收。我司不接收到付邮费的文件。)

  五、审核时间:2023年0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拟邀请参加报价的申请人数量

  只有通过评审小组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方可进入随机抽取阶段,本项目推荐参加报价申请人数量不少于3家,具体如下:

  1.本项目如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数量超过5家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抽取5家向其发出邀请参加报价。

  2.本项目如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数量不超过5家的,则邀请全部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参加报价。

  3.本项目如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则重新组织征集活动。

  4.通过审核且入围的申请人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公告。入围审查结果公告后1个工作日内,各入围申请人应自行核对本企业相关信息(如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等),若发现入围审查结果公告信息有误的应及时通知代理机构进行更正,否则入围后因该企业相关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期相关责任由该入围申请人自行负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 (略) 人民政府网(http://**.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征 集 人: (略)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 (略) 古城东路120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系方法:0593-*(工作时间)

  代理机构: (略) 国鑫 (略)

  地 址: (略) 名京九龙广场3栋1梯1001室

  联 系 人:叶静、吕冬冬

  联系方法:0593-*(工作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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