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济纳旗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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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济纳旗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会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职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第98号令)、《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阿财会函[2023]211号)、《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日常检查和重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阿财会[2023]257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执行,严肃查处财务舞弊和会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行业风气,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会计资料、查阅相关文件、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检查主要涉及到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披露情况、往来款项管理、非税收入管理、“三公”经费使用、预决算的批复执行、纳税申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财经纪律执行等方面工作。

代理记账机构检查主要涉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资料流转手续、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披露情况、往来款项管理、纳税申报、代理记账资格承诺事项等方面工作。

本次检查工作自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9月中旬结束,检查组由额济纳旗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特聘请第三方检查机构阿拉善盟睿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完成。

三、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6、《财政部门检查工作办法》

7、《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8、《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9、《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10、《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11、《企业会计准则》

12、《小企业会计准则》

1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四、被检查单位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名单

1、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人民政府

3、额济纳旗 (略) (国企)

4、额济纳旗文游 (略) (国企)

5、额济纳旗金诺会计 (略) (代理记账)

6、额济纳旗 (略) (代理记账)

7、额济纳旗大成 (略) (代理记账)

8、额济纳旗汇财 (略) (代理记账)

(二)代理记账机构“虚假承诺”检查名单

1、额济纳旗 (略) (代理记账)

2、额济纳旗 (略) (代理记账)

3、额济纳旗永晟 (略) (代理记账)

四、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公示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结束,检查期间,欢迎知情者向检查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联系人:柴玉娇 电话:0483-*)

额济纳旗财政局

2023年9月7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会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职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第98号令)、《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阿财会函[2023]211号)、《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日常检查和重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阿财会[2023]257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执行,严肃查处财务舞弊和会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行业风气,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会计资料、查阅相关文件、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检查主要涉及到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披露情况、往来款项管理、非税收入管理、“三公”经费使用、预决算的批复执行、纳税申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财经纪律执行等方面工作。

代理记账机构检查主要涉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资料流转手续、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披露情况、往来款项管理、纳税申报、代理记账资格承诺事项等方面工作。

本次检查工作自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9月中旬结束,检查组由额济纳旗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特聘请第三方检查机构阿拉善盟睿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完成。

三、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6、《财政部门检查工作办法》

7、《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8、《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9、《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10、《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11、《企业会计准则》

12、《小企业会计准则》

1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四、被检查单位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名单

1、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人民政府

3、额济纳旗 (略) (国企)

4、额济纳旗文游 (略) (国企)

5、额济纳旗金诺会计 (略) (代理记账)

6、额济纳旗 (略) (代理记账)

7、额济纳旗大成 (略) (代理记账)

8、额济纳旗汇财 (略) (代理记账)

(二)代理记账机构“虚假承诺”检查名单

1、额济纳旗 (略) (代理记账)

2、额济纳旗 (略) (代理记账)

3、额济纳旗永晟 (略) (代理记账)

四、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公示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结束,检查期间,欢迎知情者向检查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联系人:柴玉娇 电话:0483-*)

额济纳旗财政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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