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清源环保有限公司一期含盐污水处理工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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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清源环保有限公司一期含盐污水处理工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惠州大 (略) 《惠州大亚湾清源环保有限公司一期含盐污水处理工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惠州大 (略) 对《惠州大 (略) 一期含盐污水处理工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惠州大 (略) 一期含盐污水处理工程技改项目位于大亚湾石化区M1地块滨海十四路。项目在不改变现有含盐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处理能力的基础上,对现有一期含盐污水工程进行技术改造,新增高盐污水预处理工程。技改部分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芬顿氧化+中和+沉淀+膜分离,设计处理能力16m3/h(384m3/d),预处理后的废水接入现有一期含盐污水处理工程(0.2万m3/d)芬顿氧化工段进行处理后排放,技改前后含盐污水处理工程的排放量不变。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惠州大 (略) 编制《惠州大 (略) 一期含盐污水处理工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废水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废水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废气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验收监测单位、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验收报告编制机构、技术评审专家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大 (略)

联系地址:大亚湾石化区M1地块滨海十四路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年9月8日-2023年10月11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惠州大 (略)

2022年9月8日


惠州大 (略) 《惠州大亚湾清源环保有限公司一期含盐污水处理工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惠州大 (略) 对《惠州大 (略) 一期含盐污水处理工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惠州大 (略) 一期含盐污水处理工程技改项目位于大亚湾石化区M1地块滨海十四路。项目在不改变现有含盐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处理能力的基础上,对现有一期含盐污水工程进行技术改造,新增高盐污水预处理工程。技改部分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芬顿氧化+中和+沉淀+膜分离,设计处理能力16m3/h(384m3/d),预处理后的废水接入现有一期含盐污水处理工程(0.2万m3/d)芬顿氧化工段进行处理后排放,技改前后含盐污水处理工程的排放量不变。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惠州大 (略) 编制《惠州大 (略) 一期含盐污水处理工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废水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废水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废气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验收监测单位、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验收报告编制机构、技术评审专家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大 (略)

联系地址:大亚湾石化区M1地块滨海十四路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年9月8日-2023年10月11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惠州大 (略)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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