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隆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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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市环准* 号
重庆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 (略) 电镀生产线扩建
项目项目编码:2301-*-04-05-*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
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利田环保技
术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MA604KLM8M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
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
1厂房第 2 层第 3 层车间部分区域及 6厂房第 3 层车间部分
区域,扩建 2 条挂镀镍铬生产线1 条滚镀铜镍生产线及配套公
辅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年表面处理面积约 20.5 万平
方米。项目总投资 4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70 万元。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
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应分类收集分
2
质处理。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混排废水含氰废
水等分类收集后分别进入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污水处理站
相应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废水 60%经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
工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电镀生产线,剩余 40%经处理达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3 标准其中总铬
六价铬总镍等第一类污染物在处理设 (略) 电镀行业
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02-2017表1排放限值
后排入新胜溪,汇入苦水河。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污水处理
站含氰废水处理系统建成前,项目滚镀铜镍生产线不得投入运行。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各生产线采取围
闭措施。挂镀镍铬生产线含铬酸雾废气收集后经铬酸雾回收器网
格回收和二级喷淋废气处理塔中和处理后通过 25 米高排气筒排
放,铬酸雾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
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挂镀镍铬生产线其它废
气收集后经二级喷淋废气处理塔中和处理后通过 25 米高排气筒
排放,氯化氢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中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滚镀铜镍生产线含氰
化氢废气收集后经二级喷淋废气处理塔吸收氧化处理后通过 25
米高排气筒排放,氰化氢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中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滚镀铜镍生产线其它废气收集后经二级喷淋废气处理塔中和处
理后通过 25 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
3
标准GB21900-2008中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
求。强化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项目废气处理塔应设置专用电表
和自动加药装置。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昼
间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
生的废槽液槽渣废滤芯废化学品包装材料车间废拖把和
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 RO 膜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
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
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
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
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 23 号要求执行。不合格品和未沾染
危化品或未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处
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
措施。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
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
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线镀
槽等架空设置,分区设置接水盘生产废水输送管道采取可视
化设计生产车间按重点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防
4
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 6 米厚渗透系数为 1.010 -7厘米/秒的黏土
层的防渗性能。设置物料泄漏收集系统事故水收集系统等。车
间地面清洁尽量采用拖把,杜绝地面冲洗。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
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相关设计规范对车间进行设
计和建设。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危
险化学品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依托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
区的事故池及事故废水收集管网系统,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污水
处理厂出现故障时,该项目应服从统一安排调度,按要求减产停
产,确保无事故废水外排。车间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
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和物资。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修订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
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七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
标为:化学需氧量 0.847 吨/年,氨氮 0.136 吨/年,总铬 0.868 千
克/年。项目总量指标按照相关要求获取。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
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
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
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
5
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 5 个
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
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
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
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
行后, (略) 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
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
你公司有义务按 (略) 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
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
理要求。
六项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双
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双桥经开区生态
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9 月 4 日
6
抄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重庆利田环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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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市环准* 号
重庆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 (略) 电镀生产线扩建
项目项目编码:2301-*-04-05-*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
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利田环保技
术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MA604KLM8M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
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
1厂房第 2 层第 3 层车间部分区域及 6厂房第 3 层车间部分
区域,扩建 2 条挂镀镍铬生产线1 条滚镀铜镍生产线及配套公
辅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年表面处理面积约 20.5 万平
方米。项目总投资 4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70 万元。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
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应分类收集分
2
质处理。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混排废水含氰废
水等分类收集后分别进入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污水处理站
相应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废水 60%经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
工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电镀生产线,剩余 40%经处理达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3 标准其中总铬
六价铬总镍等第一类污染物在处理设 (略) 电镀行业
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02-2017表1排放限值
后排入新胜溪,汇入苦水河。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污水处理
站含氰废水处理系统建成前,项目滚镀铜镍生产线不得投入运行。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各生产线采取围
闭措施。挂镀镍铬生产线含铬酸雾废气收集后经铬酸雾回收器网
格回收和二级喷淋废气处理塔中和处理后通过 25 米高排气筒排
放,铬酸雾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
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挂镀镍铬生产线其它废
气收集后经二级喷淋废气处理塔中和处理后通过 25 米高排气筒
排放,氯化氢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中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滚镀铜镍生产线含氰
化氢废气收集后经二级喷淋废气处理塔吸收氧化处理后通过 25
米高排气筒排放,氰化氢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中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滚镀铜镍生产线其它废气收集后经二级喷淋废气处理塔中和处
理后通过 25 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
3
标准GB21900-2008中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
求。强化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项目废气处理塔应设置专用电表
和自动加药装置。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昼
间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
生的废槽液槽渣废滤芯废化学品包装材料车间废拖把和
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 RO 膜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
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
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
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
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 23 号要求执行。不合格品和未沾染
危化品或未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处
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
措施。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
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
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线镀
槽等架空设置,分区设置接水盘生产废水输送管道采取可视
化设计生产车间按重点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防
4
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 6 米厚渗透系数为 1.010 -7厘米/秒的黏土
层的防渗性能。设置物料泄漏收集系统事故水收集系统等。车
间地面清洁尽量采用拖把,杜绝地面冲洗。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
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相关设计规范对车间进行设
计和建设。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危
险化学品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依托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
区的事故池及事故废水收集管网系统,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污水
处理厂出现故障时,该项目应服从统一安排调度,按要求减产停
产,确保无事故废水外排。车间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
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和物资。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修订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
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七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
标为:化学需氧量 0.847 吨/年,氨氮 0.136 吨/年,总铬 0.868 千
克/年。项目总量指标按照相关要求获取。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
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
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
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
5
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 5 个
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
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
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
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
行后, (略) 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
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
你公司有义务按 (略) 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
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
理要求。
六项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双
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双桥经开区生态
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9 月 4 日
6
抄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重庆利田环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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